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文明办 吉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近日,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志愿服务队管理、志愿者招募、志愿者行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等提出要求、明确规范。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要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统一冠名“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标识、队旗、服装样式等全省统一规范。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负责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在本辖区内组建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在退役军人较为集中的机关、群团组织、医院、高等院校、企业等,可组建本单位吉行军志愿服务队,由同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指导。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应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吉事办—志愿者专区”小程序中登记注册。

《通知》指出,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监督管理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级志愿服务联合会予以支持配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授权同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吉行军志愿服务队进行具体监管。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每支队伍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本辖区吉行军志愿服务队队长进行考核。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实行内部监督,服务队应当设立监督员,对志愿服务队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通知》规定,退役军人志愿者的招募条件为:生活、工作在属地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坚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其他致力于为退役军人事业做出贡献,以非退役军人身份注册的志愿者可加入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对有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5类情形的不予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招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按照自愿报名、审核录用程序确定人选。招募审核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吉行军志愿服务队负责发布招募信息、进行身份审核、协助登记注册,审核退役军人志愿者身份时,需征求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意见。《通知》还规定了退役军人志愿者应享有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参加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培训等权利,应履行维护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与声誉、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等义务。

《通知》强调,退役军人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作出道德失范、违纪违法等6类行为。

《通知》提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文明实践、推动平安创建、服务经济发展、协同应急救援、开展双拥共建、聚焦排忧解难、关爱困难老兵等8个方面开展。开展专业性志愿服务,应当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加以指导。开展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应当选派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许可证书的志愿者参加。

《通知》明确,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可由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应当为参与服务的退役军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合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为吉行军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交流互鉴等提供便利条件。各级退役军事务部门应当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吉行军志愿服务队、退役军人志愿者以及对志愿服务活动有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进行大力宣传。

附件:吉行军志愿服务标识样式、队旗样式、服装样式

吉行军志愿服务标识样式

“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名称,寓意吉林省退役军人志愿者队伍在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时,紧急行动、再次出征、永跟党走、建立新功,以“若有战,召必回”的使命担当投身志愿服务。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标识,以“吉林”二字首拼字母“JL”为设计元素,巧妙融合连绵长白山、奔流耀五星、飞翔鸽子、联接纽带,以及退役军人形象,不仅体现吉林地域特点和山水人文特色,展现吉林省退役军人志愿者传承军魂、奉献社会、担当作为、团结奋斗的精神状态,还体现吉林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事业蒸蒸日上、腾飞发展的理念内涵。

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旗帜样式

(以长春市为例)

吉行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服装样式

(以长春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