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毕节这里公开考调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面向全市考调24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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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岗位

计划考调24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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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或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踏实、勤奋务实。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6.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专业类别参照“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公务员综合”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提出申请,经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干部个人档案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10.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2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801室(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楼),联系电话:0857-8331619。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报考人员每人交100元考试考务费。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聘用)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和培养考核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跟班培养、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考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考调计划按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

6.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公示结果不合格或培养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考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笔试要求详见《岗位表》。

3.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18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地点: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01室。

6.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发布。

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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