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2022年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涉及这些领域

近日,玉林市检察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征集评选出2022年度玉林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热点”消费陷阱。
网络销售假药获刑被罚
2021年7月,张先生向福绵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称,其网上购买“九龙风湿王”来治疗腰椎病,用后感觉心跳加速,且在主管部门官网查询不到该药瓶标签上的批号。
经调查发现,从2019年下半年起,罗某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某网络平台销售标注虚假批准文号的两款假药“九龙风湿王”和“风克星”,销售金额703647元。
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罗某志在网上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还构成民事欺诈。2022年6月1日,该院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7月28日,福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罗某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703647元,同时判决罗某志支付销售假药总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2110941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罗某志不服上诉。2022年10月2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费警示:网上销售人员信息有可能是假的,与客户联系多用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其从事违法犯罪的隐蔽性极大,消费者网购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
未按合同履约汽车销售公司被罚
2016年12月19日,罗某海与周某、广西某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明确:卖方为广西某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代表人为周某。合同第一条为车辆基本信息载明车牌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广西某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合同结尾落款处加盖该合同专用章。合同第七条的生效载明:双方协议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叁万元/辆(30000.00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后,罗某海支付了现金30000元作为定金给周某,周某写下一张收款收据给罗某海收执。罗某海与周某口头约定,三年后交付车辆给罗某海。2021年1月14日,因该公司未履行交付车辆义务,罗某海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罗某海向周某交付了定金30000元,周某收取定金的行为亦应认定是代表广西某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有向罗某海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当向罗某海双倍返还定金共计60000元。
消费警示: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全面、充分地了解经营信息,选择信誉度高的经营者。同时,每个步骤都要保留购买凭证、付款凭证,妥善保管合同、订货单、发票等凭证,以便维权。
保健食品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被罚
2021年12月,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玉州区阮明保健食品店向中老年人宣传销售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蜂胶产品,共涉及消费者56名,金额11.3万元。
执法人员在该食品店检查发现,现场有50多名中老年人正在集中观看商品的宣传视频。经查明,该店自2021年12月起通过提供免费艾灸、理疗服务或赠送礼品等手段招揽中老年顾客到店召开专场会议,推销中健博元牌蜂胶软胶囊商品。
播放的产品宣传视频和其他顾客使用体验视频均宣称中健博元牌蜂胶软胶囊能抑制癌细胞增长、让肿瘤变小和控制血糖,是世界上最好的蜂胶,超出了该胶囊标注的“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范围,对该胶囊的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引导消费者购买该胶囊商品;同时使用绝对化用语不正当地贬低了其他品牌蜂胶产品。该店办有营业执照,但店铺投资者和实际经营者为阮XX,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不一致。
玉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店铺实际经营者阮XX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长期以来,保健品行业存在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现象,既误导消费者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病,也破坏了保健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中老年人需警惕。
整容机构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2022年6月上旬,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七路公共汽车上发现的违法车体医疗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玉林华美整容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情况下,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桂K12615D公共汽车车体上发布广告内容为“玉林华美 整形美容 注射美容 皮肤美容 281111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208号”的医疗广告。玉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作出了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近期,关于医疗美容和整形美容投诉越来越多,其中有的“美容”不成反被“毁容”,整形美容有风险,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美容整形要谨慎。
燃气公司充装不合规气瓶被罚
2022年9月6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博白县沙陂允生石油化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充装台上已充装完好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涉嫌超期未检,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涉案的54只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有30只气瓶已超过使用年限,属报废气瓶,有24只气瓶存在超期未检情况。
2022年12月13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液化天然气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气瓶是否安全和完好、是否过期,是否张贴有检验合格标志;不要贪便宜和方便,要到信誉好和证照齐全的燃气充装企业购买燃气,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
消费者买到劣质建材投诉挽回损失
2021年4月,甘先生在陆川县珊罗镇珊罗村李宗文建材店购买瓷砖、背胶等建材,施工后使用后竟出现瓷砖脱落、空鼓等现象,甘先生便找到该店负责人李宗文要求退款,但双方发生争议,最终协商无果。2022年3月9日,甘先生向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被投诉人赔偿因瓷砖损坏造成的损失33000元。
接到投诉后,珊罗镇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000元。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装修装饰产品时,要选资质齐全正规企业,签订合同时要把工程用料的种类、品牌、规格、工艺、质量等级、数量等详细地写上。支付装修款项要谨慎,按项目完成的进度逐顶按期支付,认真检查验收装饰装修材料,防止不良企业偷梁换柱,尾款要全面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消费者购买无效养生品投诉获退款
2022年8月23日,杨女士到玉东新区仁艾养生馆花了10000元购买艾小白智能艾灸辅助器、艾草片,使用后发现购买的商品完全没有任何用处,联系商家退款被拒绝后,遂向玉林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2022年9月16日,玉林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玉东新区仁艾养生馆退回10000元给杨女士。
消费警示:当前,中医养生的人越来越多,消费者应理性看待自己的健康问题,不能偏信盲信养生,有问题要到正规医院诊治,以免延误病情。
消费者弃购二手房诉中介公司退定金
2022年3月12日,北流市民苏女士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反映,其于2021年12月18日在北流万鑫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预交了20000元定金用于购买二手房,期间该中介公司承诺有优先选择权,如果不购可退还定金。12月22日,苏女士觉得购买二手房不安全,要求该公司退款却被拒绝,因此投诉要求其按承诺退还定金。接到投诉后,辖区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中介公司退还18000元定金款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消费警示: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要谨慎,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不要随意交付定金,更不要轻信定金可以随时退回的虚假承诺,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美容疗程未开始即取消,消费者投诉获退款
博白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冯女士投诉:2022年10月25日,冯女士在博白县锦绣商业广场2楼蕾特专业祛痘国际连锁博白店签订中胚寡肽项目六次疗程合同,合同价款为11255元,消费者是在平台借款后直接打到公司账户。
10月26日,消费者提出取消疗程,但是商家却要求消费者承担百分之十费用才允许退还合同款。冯女士经了解签约交款后七天内可以退款,且不收任何费用,遂投诉商家没有履行合约。
接投诉后,执法人员到店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消费者没进行疗程,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店方退还所扣冯女士的百分之十手续费共计1125.5元。
消费警示: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消费习惯理性消费,防止误入预付式消费和“美容贷款”的陷阱。
老年人受鼓动购买牛初乳胶囊
2022年4月23日,陈大爷来到玉州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4月13日,一位30多岁女人在庆丰菜市场热情地把陈大爷带到天和春城一楼北大荒绿色食品专卖店内的玉林市玉州区润平食品经营部,给陈大爷介绍牛初乳胶囊有增强免疫力和治疗疾病功效。经不起商家的热情推荐和鼓动,陈大爷花了26304元购买了4箱牛初乳胶囊。
家人发现后,便陪同陈大爷到玉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回货款。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并于6月16日召集双方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1、投诉人购买的4箱牛初乳共48盒(548元/盒),投诉人陈大爷已领取了18盒,还有30盒牛初乳未领,已领取的18盒牛初乳不退货、不退款;余下未领取的30盒牛初乳货款共计16440元,由被投诉人在2022年6月16日前以现金退款给投诉人。2、投诉人之前领取的所有赠品均不需退还给被投诉人,只需把会员卡、收据和代管协议的原件退回给被投诉人。双方对此无异议。
消费警示:一些不法商家用免费送鸡蛋、大米、食用油的方法,向中老年人宣传和推销“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为防止老年人中招,家人需多关爱老人,同时提醒莫要轻信外人的“假关心”,谨防上当。
采写 | 记者  温驷昌 通讯员 黄月清
编辑 | 杨   秋
责编 | 蒋西河
校对 | 胡宗梅
审核 | 覃春荣
监制 | 邹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