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健身教练被造“黄谣”!真相是……

近日,
某大学学生恶意制图造谣女性的恶行
震惊网络,
网友们纷纷对此表示愤慨。
厦门一健身房教练也曾无端被造“黄谣”,
后来他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3月22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例,
提醒广大网友,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请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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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与本文无关)
不满教练授课方式
学员网上编造“黄谣”
某日,健身教练小李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斗殴被厦门警方在线通报。曾不满小李授课方式的老张感觉机会来了,便上网浏览相关新闻评论,看到网友的猜测后自行“脑补”细节,并在自己的微信同事群里一本正经地说,是因为小李在上班的时间跟私教顾客去健身房附近的足疗店开房被现场抓包……
看到老张这么了解内幕,想到老张曾经也是小李的学员,群里的同事们逐渐对老张的描述深信不疑。同事小陈随手把老张的话转发给了妻子小丽。小丽又随手发到了姐妹群里,群里的姐妹又转发到各种亲戚群、同事群、朋友群……
见谣言疯狂扩散
造谣者求助警方
见到自己瞎编的故事被疯狂转发,老张慌了。他在最开始发消息的同事群里发了一条澄清声明,并表示已积极联系网警处理,会追究继续转发人员的相关责任。
然而,此时老张发布的这条消息已被发上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等热门社交媒体,老张只得主动联系民警坦白,请求民警协助删帖。
接到老张的报警后,民警在调查事实的同时,分别对转发消息的小陈、小丽等人进行询问,他们对自己未经核实就随手转发的行为追悔莫及。
教练深陷舆论旋涡
怒告学员要求赔偿
没几天,小李陆续接到朋友关于他跟客户去开房的询问,他感到又羞愧又气愤。小李无力地辩解,却根本没有人相信。又过了几天,健身房的点评页面充斥着针对小李的污言秽语,小李再也忍受不了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张停止侵犯其人格权,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对此老张辩称,这件事发酵的重要原因是小李被警方通报,自己也只是对网友们的评论进行总结加工。虽然确实附上了小李的照片,但只是在自己熟悉的同事群里发布,并没有故意扩散。自己也积极地去消除影响,现在影响已被消除,自己不需要再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也不应该支付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张为宣泄个人不满,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造谣的消息,导致信息被迅速广泛传播,明显构成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小李的名誉权。同时,老张未经小李同意使用、公开小李的肖像,构成对小李肖像权的侵害,小李有权要求老张承担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经过综合考量,法院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造谣传谣 有这些法律后果
本案中老张为泄私愤随意造谣,小陈、小丽及小丽姐妹的随意转发导致谣言迅速传播,速度之快让人追悔莫及。生活中我们常常随手与亲朋好友分享网络消息,对行为后果缺乏必要的认知。
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3种:
1.民事责任。即如散布谣言侵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则应依照民法典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即如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即行为如构成犯罪的,则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