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宣传语,也是交通安全常识,更是法规铁律,但却总有一些人对此置若罔闻。这不,灰山港镇就有这样一名驾驶员,他在短短3个月内两次因醉驾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而在第二次被查时,他还处在取保候审阶段。
4月6日上午,嫌疑人高某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当地公安交警的讯问。
今年1月1日下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下午两时许,灰山港镇村民高某酒后驾车经过检查点时,为逃避交警查处,竟躲入路边一民房杂屋内,但最终因“运气”不佳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高某的检测结果为93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血液乙醇含量为99.7mg/100ml。
“高某的血检结果已经达到醉驾标准,2月4日,我们以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3月17日,我们将该案移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民警丁胜乾介绍。
令人不可置信的是,还处在取保候审阶段的高某又于3月21日晚上与交警“不期而遇”,而在这次面对民警询问的过程中,高某镇静自若、谈笑风生,竟还与现场执法交警攀起了“旧情”。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高某的测试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驾。4月3日,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21.4mg/100ml。
目前,县安交警以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做并案侦查。(记者:胡卫红 通讯员:秦滔)
编辑 张晓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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