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自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背弃监管职责,大肆干预药品监管执法活动;毫无敬畏之心,靠药吃药、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自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自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刘自林,男,汉族,安徽和县人,1954年8月出生,1973年5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等职。
此前,据安徽省纪委监委4月26日消息,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