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我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因为一根油条
俩人打起来了
还报了警
闹到了法院
……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案情经过
65岁的王某像往常一样去早餐店买油条,早上排队买早饭的人很多,等了半天还没买到油条的王某看到早餐店服务员杨某端着一盘油条送到外面。王某就询问为什么自己等了这么久,这盘油条不卖给他。杨某解释称,这盘油条要送到与早餐店合作的其它店里。二人因此发生口角,王某拉着杨某的胳膊,情绪激动厮打在一起,过程中导致王某受伤,王某遂报警,二人受到行政处罚后,王某将杨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被告杨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并且当庭支付。
因为吃早点闹上了法院
你觉得,至于吗?
对于判决结果,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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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