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0日讯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应急罚(2024)49号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厦门赛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据了解,厦门赛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应用服务业、未列明制造业、化工产品批发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2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1-6#楼6#楼14层1403单元,法人是王良艳,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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