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王兵 孙育 周志成
掌上咸宁报道
源头治理、打非治违、科学布点……连日来,咸安区重锤出击,治理“顽症”,规范管理,全面整治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月19日,该区召开了禁鞭工作推进会,分析了全区禁鞭工作形势,对禁鞭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签订了禁鞭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产品质量、库存管控和流向登记,在每件烟花爆竹张贴二维码,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同时,承诺认真做好销售记录台账,在门店显眼位置竖立“三个禁止”警示牌,并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了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主体责任。
接着,从1月20日开始,该区应急管理局“牵手”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和各乡镇等部门单位,成立了30人的整治工作专班,分成5个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和涉嫌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商超、门店开展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行动。主要检查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前店后它”“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问题。
1月21日,检查整治小组在马桥镇吕铺村某烟花爆竹经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的经营负责人与实际经营人员不是一个人,参加该区1月19日的禁鞭工作推进会负责人散会后,也没有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经营人员,对禁鞭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的工作未进行落实。为此,检查人员当场暂扣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要求当事人通知负责人到区应急局接受处理。
据统计,该区此次检查整治,共执法检查组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125家,建立销售记录台账125本,张贴禁止销售禁鞭区域烟花爆竹标语横幅125条,签定禁鞭承诺书125份,检查商超、小卖店52家。排查安全隐患147个,已立即整改112个,责令限期整改35个,立案13起,行政拘留5人,罚款5人,查扣烟花爆竹2029件,暂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本,清退因暂扣许可证的烟花爆竹701件。
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区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觉性和参与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禁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而不懈奋斗。
责编:周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