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举报流沙河镇某商店无证售卖烟花爆竹!”1月15日,接群众举报,流沙河镇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鞭炮案,现场查扣烟花鞭炮200余件。
接到举报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流沙河镇应急事务中心迅速出击,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与属地乡镇、派出所展开联合调查。
法条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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