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芜湖的刘先生购买“半价商业险”后,发现保险公司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失联,无法理赔。
2.专家表示,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并非保险,而是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
3.由于此事件,多地警方未立案,刘先生向消协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然而,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在全国多地法院被列为失信企业,存在重大危机。
5.专家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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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保险理赔时,他发现所谓的“商业险”公司——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早已失联。
近日,安徽芜湖的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而此类事件并非孤例,媒体已多次曝光。
刘先生购买的所谓“安全统筹”到底是啥,何以让众多车主上当受骗?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买交强险后被人告知可“半价购买商业险”
交完钱拿到两家公司保单
59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22年购买了一辆自用小货车,当年新车上牌,他就在4S店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4600多元,2023年2月到期后,他又在4S店续了一年。
2024年2月,刘先生的车辆保险再次到期,他在犹豫选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接到了一通来自河北邯郸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自称是人保公司的业务员,说现在有活动,购买人保的交强险后,可以半价给车投商业险。”刘先生说,他一直认为4S店卖的商业险贵,所以就添加了该“人保”业务员的微信。
刘先生和该“人保”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1月19日,刘先生先支付给“中昇统筹”账号了2006.41元,随后又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付款1222.32元。支付完成后,刘先生将付款界面截图发给该业务员,随后收到了两份名称均为“刘先生姓名+车牌号”的PDF文件。
点开PDF文件后显示两张保单,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为交强险,盖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的电子章,保险费合计1200元,代收车船税22.32元,共计1222.32元。
“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电子服务单,车辆一栏中显示,刘先生“投保”的车为“非运营性质”,统筹费合计2006.41元,落款为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电子服务单,统筹费合计2006.41元
刘先生回忆,当时他询问,为何交强险是在芜湖交的,商业险却在河北?“人保”业务员回复称,因为人保公司在河北和安徽有优惠政策,所以才异地办理了商业险,这样商业险才能享受半价。对于为何一个是“人保”一个是“中昇”?该业务员仍以“优惠政策要求”来回复。
刘先生说,因为对保险业的规则不懂,再加上商业险确实优惠,他为了省一笔钱,便未再追问,也就没起过疑心,此后也未交换过手机电话,仅靠微信交流。
车辆发生碰撞后报险
交强险赔了,申请“商业险”无着落
2024年12月26日,刘先生的小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刘先生全责。
“事故发生后,我就报保险给对面和我自己的车维修嘛,我先打的人保,理赔员很快就给处理了。紧接着我拨打中昇的保险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刘先生说,他随后通过微信给业务员发信息,业务员给他推荐了一名为“售后事故定损”人员的微信。
聊天记录显示,“售后事故定损”人员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向刘先生要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等资料,随后未再回复。12月30日,又向刘先生索要了电子驾驶证。
2025年1月3日,刘先生再次向该人员询问结果,对方称“稍等。”便未再回复过。1月7日,刘先生打通了该人员的微信电话,仅通话了50秒,并未得到解决方案。此后,该人员彻底失联。
中昇曾与修理厂砍价
砍价成功不付款,对接人员失联
1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当时刘先生维修车辆的修理厂,该修理厂老板表示,因为刘先生的遭遇,他们也成了“中昇”的受害者。
“出事故,找保险,我们修车,保险付钱,理所应当,啥时候都是这,但这回我算是着了道了。”修理厂老板说,刘先生是他的老顾客,因此发生碰撞后,他就先给刘先生修了车,修车费用是2000余元。
车修完后,修理厂老板通过刘先生的微信推荐,添加了“中昇”一名事故理赔员,随后按照惯例,向“中昇”报费用单。
“收到报价后,中昇说2000块钱太多了,问我能不能优惠到1200元,一开始我不想答应,但想到此前没和中昇合作过,未来说不定有很多合作机会,我就答应了。”修理厂老板说,自从他答应给优惠,中昇的事故理赔员便没再回复过。目前,他给刘先生把车修好了,却没拿到一分钱,“刘先生是我的老顾客,我也不好意思向他要钱,只能说我俩人都被这个保险给骗了吧。”他说。
两地警方均未立案
邯郸市多部门都称不归他们管
刘先生回忆,他多次向“中昇”所在地的12345打电话反映情况,对方称已介入调查。
12345回复已进行核实
2025年1月18日,他前往芜湖市弋江区派出所报案,但该派出所在查询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资质后表示,该企业是正规公司,并且该公司明确给刘先生出具了印有公司公章的“安全统筹服务”合同,因此不构成普通诈骗。
又因该公司出具了盖有公章的合同,属于“单位合同诈骗”的情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而刘先生的受骗金额为2006.41元,因此达不到立案标准。建议向消协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月20日,刘先生根据合同内“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永西4-3-6,向当地警方报案,“当地派出所说,得由我所在地的派出所跟他们联系后,他们才能判断是否立案。”刘先生说。
1月23日,刘先生向河北省邯郸市12345的投诉有了进展,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回复称,“该公司因通过注册地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丛台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4年6月7日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人员通过预留电话联系不上该公司,多次走访实际经营地,未发现经营痕迹,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月24日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丛台区人民政府询问事件进展,一工作人员说,“虽然1月23日给刘先生回复的落款是丛台区人民政府,但是相关事宜归行政审批局管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刘先生直接向四季厅派出所报案,或者再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情况。
11时许,记者联系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一工作人员称,“安全统筹”此前属于正常营业范畴,但如今这个项目已被取消,“我们当地有好几家从外地迁来的安全统筹公司,但如今这些公司都是经营异常状态。”该工作人员表示,安全统筹服务从来就不是保险,如果市民遇到了安全统筹当保险卖的情况,请尽快报警或走法律途径。
随后,记者向丛台区四季厅派出所反映“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涉嫌跑路问题,未得到正面回复。
中昇相关企业均出现异常
全国多地法院将其列为“失信”
1月23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电子服务单上400开头的客服电话,均无人接听。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22年7月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某,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汽车及零配件.....无商业保险的业务。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注册时留的手机号,无人接听。
查询发现,该企业在海南、广东、湖南、云南、安徽、浙江6地开设了分公司。目前,除广东、湖南两家公司为失联状态外,其他4地的分公司均已注销。
该公司在全国6地开设分公司,除广东、湖南两家公司为失联状态外,其他4地的分公司均已注销
法律文书网上显示,2024年7月23日,因败诉后不按照“安全统筹服务合同”约定赔偿,被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12月28日,因败诉后不按照“安全统筹服务合同”约定赔偿被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5年1月2日,因败诉后不按照“安全统筹服务合同”约定赔偿,被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等5地法院,将该公司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股权架构信息显示,该企业由上海阿皮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9.99%。查询后发现,上海阿皮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也是黄某。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对外投资了44家企业,而这44家企业均失联,且均存在异常状态——不是经营异常,就是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或正在被执行。
华商报此前报道过相同或相似案例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到底是啥?
2024年2月28日,华商报发布《花5千多元买车险 不料买来“高仿版”,多地司机维权难》的整版报道,反映了浙江温州的李先生在购买车险时,被自称中国人寿车险的业务员误导,花费5600多元购买了“国信(湖南)统筹”的服务,而非正规保险。事故发生后,他才发现该服务无法起到保险理赔作用,且涉事公司已注销,销售人员离职,导致维权困难。此案例揭示了“高仿车险”骗局的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已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机构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受监管部门监管。
2024年7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云南的罗先生遭遇了一起涉及“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理赔纠纷。2023年7月,罗先生在购买车险时,被自称小陈的保险业务员推销,原本打算购买平安保险的商业险,但小陈却私自将商业险换成了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的“统筹险”。2024年4月25日,罗先生的车辆发生事故后,他联系小陈却遭遇失联,随后被拉黑。罗先生自行申请平安保险的交强险赔付后,尝试联系中昇统筹理赔,但对方只同意赔付3000元,远低于外部修理厂8000多元的报价。经过反复交涉,罗先生无奈与中昇统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两个月后仍未收到约定的3000元赔偿款。原因是中昇统筹的公司账户已被冻结,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4年8月,网友“保保”在消费保上投诉“中昇汽车安全统筹服务(河北)有限公司”称,“7月31日车辆保险到期,该公司冒充自己是人保财险的代理商。代理售卖人保的车险,并承诺车险商业险的签约主体人保,但在支付保费成功后把保单给我的时候保单显示是交通安全统筹的保障合同,我要的是人保保险合同,而不是第三方公司,业务员在没有我未同意并未知晓的情况下私自交为统筹服务,当我发现交成统筹的时候我立即选择申请退款,可是到8月27日一直都没有处理,业务员和售后都是已读不回打电话不接,业务员和售后还有400客服也是踢皮球一个推一个始终无法解决退款,走了一个月流程了该拍照该寄合同银行卡号也都发过去了还是不处理,全都是推脱责任拖延时间。”
让多人上当的“安全统筹”,到底是啥?2025年1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安全统筹”和“保险”的情况,向相关人士咨询。
资深金融界人士、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了解情况后介绍,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指的是交通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按照标准收取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用,并为其提供安全统筹服务。
柏文喜指出,缴纳交通安全统筹费的车辆,在遭遇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乘客意外伤害等造成损失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费用从交通安全统筹费中支出,实际上是一种行业内部的互助机制,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如发生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后可能面临退保、理赔和纠纷处理等法律风险。
他强调,相关资料显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在2024年8月及12月,均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这些提示明确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而是由一些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经营的。这些机构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护,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消费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同时,这些机构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存在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此外,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对安全统筹保险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警示,一些未经批准的公司擅自开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柏文喜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仔细甄别,选择正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此外,在购买其他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避免陷入合同陷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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