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宾川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费志贤,男,中共党员,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平川镇帽角山村党总支大院村党支部党员。2025年1月14日20时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周祥,男,中共党员,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圭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5年1月21日19时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宾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宾川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来源/清风宾川
编辑 责编/曹芸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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