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可以畅享的是团聚
不能忘却的是廉洁
@全体检察人员
时刻坚守 “廉洁心”
清清爽爽贺新春
0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无论是传统的年货礼盒,还是通过网络平台发送的虚拟礼品,都要坚决拒绝。
02
不能参加由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春节期间各类聚会增多,要注意甄别邀请方身份,避免陷入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陷阱。
0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朋友等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春节期间,不利用职权为亲友的商业活动提供便利或在案件处理中偏袒。
04
在社交场合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传播、不参与任何可能违反党纪国法、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和行为。即便在私人聚会、家庭聚餐等场合,也要注意言行举止,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05
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春节期间,除了正常的工作任务,公车不能用于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私人活动。
春节期间,严守廉政防线
共筑风清气正生态
同享温馨祥和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