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7日,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永旺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永旺广东作为承租人,与广州捷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6个月27日的租赁协议,并附带一个为期5年的续租选择权。
该租赁协议的租赁开始日期定于2025年4月1日,地点位于中国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路133号恒宝广场第二层的001A、001B、001C号铺位。根据协议,永旺广东需支付的基本租金为人民币2230万元(含税),管理费为人民币690万元(含税,含空调费),同时使用权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790万元。
永旺广东享有免租期,从2027年10月28日至2028年1月27日,在此期间需支付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开支。永旺广东需缴纳人民币50.5万元的保证金,以银行保证书方式缴纳。若在开业首72个月内连续三个月每月营业额低于人民币450万元,需提前12个月通知并支付相当于保证金的赔偿金;72个月后,若连续三个月每月营业额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可随时提前6个月通知终止,无需赔偿。永旺广东有权在租期满后立即续租五年,需至少提前180天书面通知出租人。
出租方广州捷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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