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从全力护航花木产业健康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出发,庭前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被告何某从原告卢某手中购买苗木,花费共计13.2万元,购买时定好货款两清,但被告却以其他理由未及时将货款支付原告。在原告多次催促后,被告于2023年支付原告1万元,并于同年8月写下欠条,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一直未曾归还剩余欠款,从而引起讼争。接案后,承办法官先从法理角度进行调解,劝说被告按当初协议约定的时间给付货款,又从道义角度进行调解,劝解双方互谅互让。通过面对面谈心和背靠背调解,2月10日,双方签订庭前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到位。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