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发布两则重要公告,涉及荔湾两个以做地新模式推进改造的城中村——山村和坑口村,就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选择货币补偿,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最高均为4.46万元/平方米
根据《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
在征收补偿标准方面,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指导价最为引人关注。其中提到,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如下:框架结构(A)房屋为446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B)房屋为43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C、D)房屋:42600元/平方米。
同样,根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三种方式。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为:框架结构(A)房屋446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B)房屋436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C、D)房屋42600元/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些房源可选
如果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荔湾区花城玻璃厂地块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等安置房以及存量商品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房源。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山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提供荔湾区肠衣厂地块回迁安置房、桥梓大街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汾水花园安置房、丽和华庭安置房、鹅潭湾安置房、卷烟厂回迁安置房等安置房以及存量商品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房源。
选择房票安置,房票使用有效期为18个月
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房票安置。两个项目补偿方案均明确:房票票面金额由基础补偿金额、政策性奖励、房屋征收奖励构成。其中,按房源安置基础补偿金额的1%作为政策性奖励,后续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房票使用有效期为18个月,在房票使用有效期期满后,未使用的票面金额可变更为货币补偿,该部分额度不享受政策性奖励。
两个项目房屋征收均实行征收奖励制度,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房屋被征收人5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房票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房屋被征收人3000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补助费。此外还有搬迁时限奖励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