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日起,大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最低首付款比例调至20%!
2月27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新政策将于2月28日起实施。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出台的目的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多角度多层次支持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借款人最高贷款比例可达到总房款的80%。借款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15%。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符合条件的已毕业硕士研究生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带有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学位验证材料或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该项支持政策。其他材料参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在阶段性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期间,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40万元。
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即多子女中至少一人未满18周岁)的缴存人,在阶段性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期间,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40万元。
在大连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在阶段性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期间,提高后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需注意的是: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申请办理商转公(组)贷款时,也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记者智曼卿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