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群众举报!
2025年2月17日13时许,遵义市凤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贵C**854号轻型自卸货车没有去过凤冈县,却收到了该县辖区的违法信息。
↑ 嫌疑车辆
朱某
挂自己的车牌可能会违法,就在网上购买了一副车牌,不成想违法信息会发送给原号牌车主。
处罚结果:罚款+扣留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朱某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次记12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你认为你套牌
只是为了方便自己
并没有真的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但人只要有私欲
便会拉低底线、无视法规
在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车辆隐私
定期查看是否有不属于自己的
违法记录或违法信息
妥善处理破损、报废车牌
发现套牌行为要及时报警
贵州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
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查获一起,严惩一起
请各位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
更不要贪图一时方便
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