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拟声’不当滥用造成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出台”“建议加快制定针对AI生成虚假信息的专项法律法规”,今年全国两会,加强人工智能监管成了很多代表委员的心声,他们纷纷提出,就此启动立法研究、制定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势在必行。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近年来,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不仅带动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更智能更便利,还赋能千行百业,助推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生产力整体跃升。
但是也要看到,人工智能爆发式增长、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安全问题、虚假信息等问题也如影随形。有全国人大代表就指出,部分企业利用AI技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AI系统高度依赖海量数据,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过程中,隐私泄露的风险很高;算法歧视可能损害社会公平,等等。以“AI换脸拟声”为例,该项技术一旦滥用或者不当使用,不仅会引发侵犯肖像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甚至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大规模形象和声誉损害、带来社会治理等风险。
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带来的乱象?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但责任不能由新生事物来背。人工智能是战略性技术,它被人用来诈骗等,板子应该打在不法分子身上。为此,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也要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具体来说,要从技术、法律、伦理等方面构筑严密防线。比如,通过技术创新有效遏制“AI换脸拟声”的乱用和滥用。再比如,加快单行法立法进程,在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基础上提升立法位阶;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企业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力度,增强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连日来,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建议,堪称真知灼见。有的建议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明确现有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对人工智能行业的监督检查;还有的建议,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出台,明确惩罚制度。总体看,都为治理人工智能带来的乱象提供了有益支持。
事实上,国家一直重视人工智能监管。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遵守“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规定。
不久前,科技部在政协提案答复函中亦指出,正在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立法工作。应该说,人工智能立法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多部门协同发力。可以确定的是,国家的立场很明确,即坚持发展和治理“两手抓”,推动治理规则与实践走深向实。此外,还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和合作,确保人工智能向善、造福全人类。
“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主线,也是治理初衷。在规则协调、技术普惠、安全可控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才能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符合大家的共同利益。完善立法设计、细化法律责任、实现社会共治、善治,人工智能将助力人类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文|王石川(北京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