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投保某款健康险时,未如实告知其曾患有甲状腺结节的病史。两年后,王女士确诊甲状腺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王女士未如实告知病史,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王女士违反了《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相关的重要事实,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
阳光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友情提醒
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做到:
1.如实告知:投保前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问卷,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家族史等信息,切勿隐瞒或遗漏。
2.保留证据:妥善保管体检报告、病历等资料,以便后续理赔时使用。
3.咨询专业人士:在投保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代理人或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温馨提示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理赔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讯员/朱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