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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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保护八公山生态环境
本报见习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赵武 胡勇
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与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联合会签《关于在八公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
日前,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与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联合会签《关于在八公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构建八公山融合保护新格局,共同提升名山保护法治化水平。
八公山风景区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生态资源,是当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景区由大小40余座山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主峰海拔241.2米,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名胜古迹、文化底蕴于一体,先后挂牌国家地质公园、八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八公山国家4A级旅游区。
近年来,随着游客数量与景区周边开发活动频次的增加,景区生态保护面临更多的压力,急需专业力量的支持。基于此,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针对破坏景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植被等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在风景区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履职的法治需求,并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以整合双方资源,提升八公山区域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水平为目标,明确检察、行政协力同行、共建共进,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围绕协作方式、违法情形、协作联动、工作载体、联席会商等方面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交流,共同研究生态保护中的法律保护问题,更好地将法律监督融入八公山风景区的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名山保护履职合力,守护名山生态。
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