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漳州台商区龙池金山中心小学四年级的小朋友郑锘涵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泉州市公安局峰尾海防派出所警察叔叔寄给她的一封表扬信和一张奖状。这是怎么回事呢?
导报记者从峰尾海防派出所寄来的《关于建议给郑锘涵同学表扬的函》中了解到,原来在2月3日(正月初六),郑锘涵同学与表弟源轩、表姐郑锦欣三个学生一起在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休闲公园游玩的时候,拾到一个红包,里面有近2000元现金。三人没有拿去买零食和玩具,而是第一时间报警,并且在原地等候民警到场,上交给了警察。
峰尾海防派出所在《函》中写道:三人的行为展现了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现我单位已联合另外两个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建议贵校对郑锘涵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表扬。
8日一大早,导报记者就联系到了郑锘涵。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也没想到,警察叔叔还给我们颁发奖状。”郑锘涵说,她是泉州人,父母在漳州台商区龙池工作,所以跟随父母在龙池读书,现在是金山中心小学四年六班的学生。今年春节的大年初六,她和表弟、表姐三人在联岩公园里骑车时,发现了一个红包,“表姐打开看了下,说里面都是钱,但我们都没有数,挺厚的。我们在周围没有找到失主,就赶紧打电话报警了。”郑诺涵说,今后遇到这样的事,她还会这样做的。
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林苗苗老师告诉导报记者,郑锘涵同学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学生,“我们学校得知此事后,在全校范围内对郑锘涵同学进行表扬。为表彰她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学校决定授予她‘美德少年’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郑锘涵同学就是用她的行动诠释了‘活雷锋,在身边’。”
▌导报记者 王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