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是安家之初必须操心的大事
商家提出的装修“预付款”
是“馅饼”?还是“陷阱”?
你在装修的过程中
遇到过哪些消费难题?
后来又是如何解决的?
在202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到来之际
小编为大家带来
2024年内江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其中之一
一起来通过该案例学习相关知识
↓↓↓
典型案例③ 商家服务需诚信
预付消费必规范
案情简介
▲图源:摄图网
2024年7月29日,资中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朱女士投诉称:其于7月23日在重龙镇“某家私”支付2万元装修预付款,商家口头承诺“2万元抵3万元用”“不满意可退款”,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商家提供3套设计方案,朱女士认为方案不合理且装修面积由87平方米增至108平方米,费用大幅上涨,遂要求退款,但遭商家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图源:摄图网
接到投诉后,资中县消委会立即进行了核实:商家证照齐全并出示了“定金协议”,但“定金协议”未明确退款等条款,商家称已提供3套方案及效果图,坚持“消费者单方违约”,拒绝退款。经多轮调解,资中县消委会约谈了商家,明确其“擅自变更装修面积,未尽告知义务”“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无凭证”等问题。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全额退还2万元预付款,朱女士交回协议及收据,双方承诺不再发布争议言论。
案例评析
▲图源:摄图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本案例中,商家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口头承诺进行交易,这明显违反了此规定。
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支付大额预付款前,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细化面积、价格、退款条件等条款;警惕“口头承诺”,务必要求商家将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写入合同;保存好缴费凭证、沟通记录,遇争议及时向消协组织或有关行政部门求助。
来源: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编辑:冯 星、王莉萍
责编:毛佳莉
审核:程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