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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 统筹安排!天津一区:不接收跨区转学!

AI划重点 · 全文约1877字,阅读需6分钟

1.河北区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开始申请,不再接收跨区转学。

2.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河北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将不再接收其转学。

4.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5.登记时间及地点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线下登记地点为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日前,河北区教育局发布通知,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开始申请。其中明确,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河北区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持有天津市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不在本次登记范围)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5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未进行线上预约不接受线下登记。

三、线上预约方式及时间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左下角“入学转学”,选择“随迁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河北区教育局及各小学门前均张贴《河北区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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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预约时间

线上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30。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分别通过短信和微信推送线下登记时间和地点。家长凭线下登记时间提示信息(截屏保存),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学位登记申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21日

2.一年级新生入学补办时间:4月22日至4月25日

3.新二年级至六年级转学申请登记时间:4月27日至4月30日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为8:30-11:30 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五、线下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5年8月22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前往办理。办理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3.非指定报名时间,请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小学科电话咨询。

八、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申请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含全国学籍号)。

3.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4.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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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河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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