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1

评论

1

1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你家的“好房子”要“长高”了! 住建部:住宅层高标准将调整至不低于3米

扬子晚报网3月9日讯(记者 马祚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近期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也在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一项就是要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地产界人士告诉记者,此举将有效提升居住空间的舒适度,江苏省和南京市近期针对改善型住宅的建筑设计规范中,已提出改善型住宅的层高应高于3米。

何为“层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层高的定义通常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者地面至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而在南京房地产市场上,目前普通住宅的层高绝大多数为2.9米。

“国标中的层高2.8米其实是最低层高标准”,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辉告诉记者,比如南京一般是按照2.9米的层高为底限,只要达到这一数值即符合国家规范。记者查询到,云南省昆明市在2024年10月将住宅的建筑层高提升至不得小于3米,江苏省则在2024年针对改善型住宅推出过《设计和建造导则》,其中规定改善型住宅的层高不应小于3.1米,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2024年4月,南京市在出台的《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中明确,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米。

通常情况下,层高越高,居住的舒适度也就越高,可利用的空间自然也就越多。记者了解到,2008年前后南京楼市曾出现过不少5.8米挑高的住宅房源,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瞬间就成了140平方米的大户型,不少楼盘借“挑高房”为卖点以吸引购房者。随着建筑设计日益规范,这类房源逐渐绝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记者表示,此次“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的提出是顺应“好房子”舒适度的标准需求,更符合现代人的居住习惯,也能加快促进产品升级和房地产市场的止跌回稳。“更高的层高,意味着更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亦有助于改善室内的空气质量,增强舒适感”,严跃进表示,新规定的实施将推动建筑业向更高质量、吻合“好房子”标准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要求开发商更加注重产品的品质和细节,从而促进建造技术的升级与更新。


校对 陶善工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