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陆春燕 记者 严君臣)在城市的拆迁区域,那些已由政府拆迁补偿、但尚未被处置的造型树,本应等待合理规划与再利用的造型景观树,却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摇钱树”。3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以罚金;对苏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以罚金。
张某某系某拆迁村的村民,之前曾在该村从事过相关拆迁工作,清楚相关拆迁区域的树木已由政府补偿。眼看树木尚未处置且无人看管,他便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念头。张某某找到苏某商议,二人一起盗挖拆迁区域内已评估补偿的树木,并移植在苏某宅院周围,欲待拆迁之时再获取政府高价补偿。二人先后实施盗窃作案7次,窃得树木共计200余棵。经启东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挖的矮枝罗汉松老桩、S形榆树老桩、红枫树等树木总价值9万余元。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和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绿化树是公共资源,不允许个人私自砍伐,但总有大胆的毛贼为一己私利,打这些公共资源的主意,本案的两名被告在偷挖树木的同时,也给自己挖了“坑”。
值此植树节之际,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机关秉持对破坏绿化资源“零容忍”的态度,以法治力量守护城市“绿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