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强化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管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共14条具体意见,明确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名录等重要事项。
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市财政局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支出结构、政策效果等,全面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另外,根据《意见》,到“十四五”末,天津基本形成管理范围全面准确、收支结构科学合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功能作用发挥有力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预算编制全面规范,收益收取准确及时,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渠道更加畅通稳定。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