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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声丨勒紧养犬法律“缰绳”

在全国两会上,对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恶犬伤人事件,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表示,依据现行法律,恶犬伤人后基本赔钱了事,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的约束力不强,建议重拳整治犬只咬伤人等问题。

近年来,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普遍提升,养犬热情随之与日俱增,但是由于法治意识淡薄、责任心缺乏等因素,致使遛狗不拴绳、屎尿遍地、狂吠扰民、恶犬伤人等违法违规乱象频繁发生,这些看似“狗患”的背后实则是“人患”。一些爱狗人士热衷于养犬却缺乏责任和法律意识,喜欢的时候把狗当“儿子”养,不喜欢了就弃之如敝屣,撵出门外放任其成为流浪狗,“始乱而终弃”;要么抱侥幸心理,总是以为“我的狗不会咬人”,或者认为“咬了关系也不大”,甚至“谁被咬了谁倒霉”等等,最终放纵狗子乱跑,不仅污染生活环境、影响邻里和谐,甚至还将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狗患”逐渐成为一大公害。

面对“狗患”横行,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都对犬只饲养人及管理人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养犬人士要系牢心中的“自律绳”,让文明养犬形成习惯,不断规范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从自身做起减少“狗患”的发生。另外,文明养犬还需要以“法律”促“自律”,各级党委、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用好法治手段,增强法律处罚执行力度,并广泛宣传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养犬行为划出法治红线,让养犬人士充分认识到文明养犬不仅是在保护他人,也是在保护自己,让自己免遭经济赔偿,甚至牢狱之灾,严格用法律的执行力消除不文明养犬者的“有恃无恐”,勠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养犬氛围,防止和避免他人受到犬只的伤害。

“任性”养犬行为看似小事,其实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大事,广大民众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要从加强基层治理的高度出发,用法律法规的“刚性”,治理违法养犬的“任性”。一方面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犬只注册登记制度、免疫、收容等工作落到实处,细化落实法律责任,加大对犬只伤人、扰民的执法力度,推动依法依规文明养犬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另一方面,还要统筹完善执法环节,有效降低维权成本,着力化解维权难题,对违规养犬的行为,该立案的立案、该行政拘留的拘留、该启动刑事程序的启动刑事程序,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让不文明养狗的公民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将章程和制度转化为现实约束力,才能收紧文明养犬的法治“缰绳”,从根本上减少“狗患”的发生。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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