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阿涅斯·瓦尔达在接受《女性与电影》的访谈时,谈到了当时的行业状况:
"在电影中的女人身上我们唯一能接受的就是她与爱情的关系:她是否恋爱了,她是否恋爱过,她是否会坠入爱河。即使是独自一人,她也曾经恋爱过,或者她应该恋爱,亦或想谈恋爱。男人在电影中有其他身份。电影经常表现男人与工作的关联,男人之间的友谊,男人的抗争和战斗。"
在当时,她说从未见过一部女性不谈恋爱的电影,也从未见过一部讲述女性和她的工作有关的电影。
40年后,这样的电影出现了。
其中比较典型是杰西卡·查斯主演的电影《斯隆女士》。
《斯隆女士》整部电影都在展示斯隆无人可比的工作能力。
作为华盛顿呼风唤雨的说客,令人闻风丧胆,因为她弹指一挥,就能让身居高位的人丢掉饭碗。
她成功的秘诀之一是:只谈工作,不谈感情。
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工作狂,一天工作16个小时,每天只睡几个小时,或者干脆不睡。为了保持精力,她不惜损害自己的健康,靠吃药维持。
这样的一个人是没有私人生活的,所有的生活都围绕着工作,哪怕是面对自己的生理需求,她也是公事公办的态度,有了生理需求,就招个男妓上门,完事后,给钱走人。
什么女人“性”、“爱”不分,在她那是不成立的。在这一点上,她打破了传统对女人在性上的刻板印象。
当这样的一个工作狂在一个她擅长的领域时,她基本上是无敌的。无疑,这样的人会引起对手最大的忌惮。
所以,当军火商比尔·桑德勒听说她支持希顿·哈里斯加强枪支管控的议案时,亲自来见她,试图邀请她加入自己的阵营。
当比尔·桑德勒大谈女人拥有枪支如何好,如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时,斯隆笑得停不下来。她笑是因为看穿了这个男人的把戏,是对男人把她当傻子一样忽悠的有力回击。
结果,就是她不仅得罪了客户,还得罪了上司。
在那之后,她毫不犹豫地走人,加入一家为希顿·哈里斯游说的非营利机构。
在这里,她开始为能够顺利通过枪支管控议案而战。
别人工作都是尽力而为,而她是一定要赢。
从未见过一个胜负欲像她那样强烈的女人,为了能赢,她开始布局,动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甚至不惜触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为了在辩论节目中能获得更多曝光,她私自泄露同事埃斯米的身世,把埃斯米是校园枪击案的受害者昭告天下,导致同事后来差点被拥护枪支自由的极端分子杀死。
为了拿到扳倒对手的王牌,她不仅安排了眼线,故意留下证据,让对方针对她召开听证会,她还自己出钱让人窃听了对手关于如何在听证会上诬陷她的谈话内容,并将之上传到网络,最后顺利扳倒了对方。
可以说,她凭一己之力干翻了美国国会,推动了枪支法案的实行。
最后,她当然赢了,代价是她自己也因此入狱。
作为这样一个强悍到掌控全局的人,她并不是无坚不摧的。
影片中唯一刺痛她的不是那个枪击案受害者同事的质问,而是当她高兴地跟上司施耐德分享稳赢的希望时,施耐德骂她是疯子,质问她,“你有没有正常过?”。
但是,在这场博弈里,正常的人不可能赢。因为她的对手就不正常。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的对手是谁,也没有人比她更知道他们会使用哪些手段。
这些政客们,为了扳倒她,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更卑鄙,更无耻。
当他们把跟她有过性交易的福德带上听证会时,斯隆甚至做好了名誉扫地的准备。
意外的是福德并没有出卖他,这狠狠打了这群政客的脸。看吧,哪怕一个男妓,都比你们这群人高贵,比你们更有职业道德。
服刑中,他的律师来见她。
问她为什么这样做?为了一个枪支法案自毁前程,值得吗?
“你为什么这么做”?
好多人都问过她这个问题,不管是敌人还是友人。
她回答:有时候我们行动,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出于最简单最纯粹的理由,那就是我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
也就是说,她依照信念做事。
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纯粹的理由。奇怪的是,大家一直在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上发问,这本身就有问题。
“为什么我们做一件正确的事需要那么多理由?为什么我们做一件正确的事受到那么多的质疑?”
我觉得这是《斯隆女士》这部电影超出性别之外的一个表达,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伊斯特伍德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理查德·朱维尔的哀歌》中也探讨过。
理查德·朱维尔作为一名保安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第一时间发现了炸弹,从而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事后三天,他却被媒体诬陷,遭到FBI的调查,而他什么错都没有,他不过凭信念做了一件正确的事而已。
整部电影导演都没有给斯隆安排感情戏,但最后斯隆出狱那天,望向对面的惊诧一瞥还是给人留下了很多猜想。
电影之外,讨论最多的是斯隆最后看见了谁,有猜是律师的,有猜是受害者同事的,而猜的最多的还是那个鸭哥福德。
也就是说,在电影中导演已经不给斯隆安排感情戏了,电影外,观众还在脑补斯隆的感情戏。
为什么?
因为,观众的大脑已经被镜头驯化了,产生“只要镜头出现女人,肯定跟爱情相关”的条件反射。
不过,一旦你开始反思这套“爱情叙事”背后的机制,你就会停止被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