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原告李昀锴因一张AI生成的图片被博主刘女士擅自使用而起诉。
2.法院认定涉案图片构成作品,但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3.由于此,李昀锴作为图片的作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刘女士未经许可将其作为配图使用且抹去水印侵害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4.最终,李昀锴放弃法院判决的500元赔偿,认为法院对于AI创作是否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更为重要。
5.此案体现了司法态度,法院积极推动用法律为新技术新成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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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关于“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提到了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3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到了该案原告李昀锴,他认为,在当下AI急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案例给AI行业开发者创作者表达出一种司法态度,即法院也积极推动用法律,为新技术新成果保驾护航。
回溯:
因为一张AI生成的图片 他告到了法院
记者获取到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不存在两个主体之间确定谁为创作者的问题,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鼓励创作,被公认为著作权制度的核心目的,只有正确地适用著作权制度,以妥当的法律手段,鼓励更多的人用最新的工具去创作,才能更有利于作品的创作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争议:
AI作品被他人私自使用,算不算侵权?
2023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李昀锴享有该图片的著作权,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刘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昀锴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据了解,李昀锴最终放弃了赔偿,在他眼中,相比于判决结果,法院对于AI创作是否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更为重要。
关注:
当事人称此案例体现了司法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