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好的朋友或亲属需要贷款,叫征信记录良好的你去帮忙授信或当还款监督人,你会去么?
你又是否事后才发现贷款竟在自己名下,且真正拿到贷款的亲友随后消失不见或无力还款,而致你成了催收对象?
中介拿走大比例中介费,受害者去维权时却举步维艰。连日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方采访,试图揭开AB贷中的猫腻。
防不胜防:
帮前同事贷款创业,自己却背上30多万债务
今年28岁的任先生是江苏南京一家燃气公司的员工,他因为帮助朋友宋某贷款,目前名下背着三家金融机构的30多万元贷款债务。
“他是我的前同事,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挺阳光的大男孩。”任先生介绍,2024年6月,宋某找到他称自己创业需要资金,并已申请到了贷款,找任先生仅需要一个简单的信用审核。
随后,宋某将任先生领到一个名为盐城臻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贷款中介,在要求任先生打印了自己的征信报告、公积金缴纳信息等材料后,工作人员重申,宋某的贷款确已下来,但其征信不好,需使用任先生的账户过账。
然后,任先生见到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对方让其填写贷款人员信息表,此时的任先生明确表示不是自己贷款,并询问宋某究竟咋回事,但宋某却表示他也不清楚。随后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称,本来宋某在一家银行就能申请到80万元,但任先生这么一闹就断掉了宋某的贷款渠道。
“这是对我的一种道德绑架,搞得我不好意思拒绝了。”任先生说,此时,宋某拿出自己创业的材料进一步做工作,其间,工作人员拿着任先生的手机说先审核一下,但随后不久却说贷款已经到账了。先后从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三家机构贷得33.4万元。
之后,任先生分多笔将这些贷款转给了宋某,“其中有8万多是转给了中介,中介说是要从他们那里中转一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中介费。”任先生说,他此时发现贷款竟在自己名下,当场追问,但中介公司表示6个月后宋某征信恢复,贷款会自动转到其名下。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当时我那朋友还连本带息给我转了6个月还贷的钱,按他们说的,到了2025年1月,贷款就该转到他名下去了。”任先生说,可到了时间却发现,贷款仍在自己名下,再联系宋某,对方却说自己资金链断了,老婆也跟他离婚了,不但正在卖房子,还欠着外债100多万,已离家出走,居无定所,还不了钱。
此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还报道过多个AB贷案例,如:山东临沂残疾人阚先生帮朋友贷款50万,朋友失联自己成了背债人;深圳保安公司小范,因同事称孩子上大学需贷款,不想自己成了背贷人等。
维权之困:
公安、法院难立案,市场监管局、金融管理局也都说不在受理范围
“我报过多次警,但警方都说我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任先生表示,他曾因发现中介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向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局现场调查后,仅对该公司未悬挂营业执照进行了批评教育,称经营金融业务需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
任先生又反映到金融管理局,但金融监管局则称只对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监管,而商务咨询、信息咨询类的公司则不在金融公司的监管范围。工作人员称,任先生遇到的情况或已涉及违法犯罪,建议向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职能部门对这类公司没有监管。”任先生很无奈。
而在阚先生和保安小范的案件中,也面临类似的困境,金融管理认为不存在违规或不属于其管辖范围,警方则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在立案范围内。
维权过程中,阚先生曾加入一个有20多个成员的AB贷受害者维权群。记者从群主处了解到,该群27名成员中有23人系山东受害者,分别来自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德州、菏泽、泰安、临沂、聊城等地,而其中的17人同为威海市商业银行放的款。
任先生维权期间也加入了一个当地的维权群,其中有着180多名成员,“基本全都跟我一样是在AB贷中受骗的B。”任先生说,大家经常在群里探讨如何维权的话题,但却很少听到有人维权有了进展,听到最多的都是公安不立案,A没钱还跑路了,群里某某的资产因为贷款被银行保全了等等,令大家看不到进展。
用款人讲述:
最初真以为朋友只是担保或者增信,确实没有还款能力
日前,阚先生案件中的实际用款人陈某曾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的采访。
“我的征信不太好,但又需要资金,就找中介咨询了贷款业务。”陈某称,他提出了30多万的资金需求,并承诺可以支付高报酬。随后不久中介就称已帮他审批到了40多万贷款,但由于他的征信问题,需要他找一个有还款能力的人做“还款监督人”,在找了一圈后,就联系到了老同学阚先生。
陈某介绍,二人当时都认为不会对阚先生有太大影响,就一起去见了中介。后来发现操作流程一直用阚先生的信息进行,有所察觉,但此时除了中介的催促和继续洗脑外,阚先生也碍于情面骑虎难下,在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之下,贷款手续很快办完,阚先生也就稀里糊涂接受了。
“到那个节骨眼儿了,真就等于把人绑在那里了,AB贷不就是利用了人情关系嘛!”陈某表示,贷款之后,他的资金状况一直没有好转,没能正常还款。
对于中介赚取大比例“中介服务费”一事,陈某解释说,由于他急于用款,又觉得凭自己的资质无法贷到款,所以花点钱运作也属正常,就接受了。
“一开始确实不知道是用我朋友的名义贷款然后借给我,如果早知道,我完全可以直接借朋友的,何至于傻到骗了朋友又给了中介那么多钱。”陈某认为,自己和阚先生完全是陷入了中介的圈套,责任主要在于中介公司。
记者调查:
同类中介公司称征信有问题也能贷款,需到线下门店由专业人员进行规划
那么,这样的公司究竟有怎样的能力呢?日前,华商报记者在企业查询软件中查询发现,此前曾报道的几家公司均在全国有着多家分公司,有不少已经处于注销状态。记者以征信有问题但有资金需求者的名义尝试联系了多家该类公司,个别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征信有问题可以搞到贷款。
“只要征信问题不太大,都没问题,需要您到线下门店,由我们的工作人员给您具体分析做个规划。”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是说。随后不久,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致电记者,详细询问了记者的具体情况,是上班还是做生意,社保有没有正常缴,在哪个城市生活,需要金额多少等等信息后,明确表示,针对记者自称的曾有欠款逾期的征信问题的情况,当地威海银行恰好有一款贷款产品对贷款人审核不是很严格,只需要做一下线下人工审批放款就行了。
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此类审核不太严的产品不是任何时候都有的,现在恰好遇到这么一款新产品,银行也需要冲任务,而且快结束了,并进而追问近一两天是否有时间,建议记者尽快申请。
而对于找亲友贷款的AB贷操作方式,这位工作人员未具体涉及,但提及了一个“共签”的概念,并表示像记者所述这样征信有问题却不严重的人群,用自己的信息,经过他们操作,是可以帮助贷到款的。
内幕操作:
通过话术PUA客户,银行清楚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我在那个公司都快做到主管位置了,但感觉他们的做法可能是违法的,就辞职了。”日前,曾在深圳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过班的S先生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讲述了贷款中介操作AB贷的具体过程及套路背后的内幕。
S先生介绍,他入职这家公司之初,被安排做一些负债重组业务,并直接向社会放贷,收取8分到1毛钱的高额利息。随着工作的深入,他逐渐被安排接触AB贷业务。
“我从事了一段时间的客户邀约工作。”S先生介绍,该公司通过信息买卖,从一些房产、银行、小区物业等渠道购买到巨量的客户信息,同时通过一些网络平台发布广告搜集客户信息,然后该公司招募大量的客服人员打电话邀约,他们需要筛选出高负债、急需要钱但却征信存在问题正常渠道贷不到款的客户,然后主动伸出橄榄枝,表示如果他们足够配合,该公司可以帮他们贷到款,可以抵押贷款也可以信用贷款。
客户上钩后,主管或者资深业务人员就会出面谈判客户,主要通过一些话术手段PUA客户,强调其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但只要客户肯拿出20个点左右的中介费,该公司有办法包装客户走特殊渠道拿到贷款,“而实际的情况是,这个群体基本都有负债,在拿到贷款后多用于弥补自己的亏空,到了还款的时候根本没有能力。”
工作人员会要求客户提供几个亲友电话号码用作贷款审核工作,“不久后他们就会接到电话,但实际上这些电话都是这个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的,目的是获得客户信任。”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还会要求客户从亲朋好友中找征信好的过来,并按照客户的不同情况,告知客户这些人要么作为“紧急联系人”帮助增加征信评分,或者作为第三方收款需要提供受托收款账户,还有还款监督人、担保人、共签人等。
“他们会告知客户让他的朋友来只是用一下他的评分,只需要他的朋友做一下人脸识别签个字,钱就能到账,而且只要这位客户届时按时还款,就不会对他的朋友产生任何影响。名目很多,客户多数比较外行,所以他们也真的未必懂得其中的猫腻,而这些人为了拿到贷款缓解自己的资金紧张,就真的会去找亲朋好友。”S先生说。
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与客户签下包括居间服务协议,转介绍协议、待支付协议、征信授权书借条等十多份文书,其中还包括贷款后如果客户不及时还款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协议。在客户朋友到来后,工作人员一番查询后会对其说,增加评分的操作失败,需要人脸识别一下,进入银联系统,帮助朋友进一步增信。
“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增加信用一说,这种操作其实就是直接在这个朋友名下贷款。”随后还有视频确认环节,实际上就是该公司的员工拿着工作手机对着客户录像,确认个人信息、时间、贷款手续、法律责任承诺等内容,“内容都是他们设定好的,客户只能按照他们教的流程说。”
随后,还会对实际贷款人进行录像确认,几乎是同样的“确认贷款”的内容,依然是教好的说辞,若此时贷款人有异议,工作人员会继续做工作,或者模糊化的催促赶紧完成手续,因为有之前的大量洗脑过程,贷款人往往碍于面子稀里糊涂按要求回答并签字,如此下来,贷款手续就办完了。
“实际上在大多数的贷款过程中,都用不到银行的工作人员。”贷款业务分为线上和线下的,这类公司工作人员对各种银行和金融机构有哪些贷款业务非常清楚,且操作娴熟,同时对客户及其朋友能从哪个机构获得贷款更是清楚,因此只要征信没问题,很容易就能从金融机构App提出里面应有的额度。
“公司会有渠道部门直接拿着客户的手机谎称是授信过程,直接进行提取额度到银行卡的操作。”只有个别的贷款业务是需要线下到银行办理的,而银行的个别贷款业务甚至会给介绍客户的公司或个人有返点,银行工作人员用这种激励的方式跟中介合作完成自己的考核任务。
“银行很清楚怎么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银行工作人员往往会把贷款人约到外面咖啡厅等场合,在交代好的情况下拍下视频或照片上传银行系统规避银行的责任”。
S先生说,他所在的公司规模不小,基本包下了一个楼层,甚至东莞也有他们的分公司,该公司老板自称颇有实力和后台。
其实真正老板都藏在幕后,而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都是公司的员工,“老板会找到员工做法定代表人,每个月会有少量补贴,过段时间会更换。”除了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真正的高层那几个人不断地注册新的公司,注销旧的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金融业务,但他们从事的主营业务就是这类贷款中介甚至直接放贷。
“这类公司‘挣钱’实在太容易了!我离开就是觉得坑骗客户风险太大。”S先生称,他自己受不了良心的谴责离开了这个行业。
“除了挣钱容易外,开这种公司的门槛太低了,都是一些信息科技、商务咨询等公司。”据他了解,他此前所在的这家公司老板有多少钱他不知道,但却眼睁睁看着迅速购买数千万的大豪宅,几百万的豪车,公司规模越来越大。
S先生说,这家公司最基层的客服每月底薪5000元,加上提成7000元左右,但会因通时不足、邀约客户量不足等被扣款;普通员工上面是主管,平均工资跃升到30000元,最高可拿到50000元;再往上是区长,管着四五个主管,区长的月工资大概在15到20万元;然后是门店负责人,下辖两个区长,对于这个层面的薪资,S先生表示不清楚,但当时公司的很多员工都曾目睹过再往上一个级别的某位负责人,曾在月度奖励大会上领过月奖金100多万元。“老板平时也很阔绰,公司集体出去吃顿饭随便就超过10万。”
S先生一再表示,自己反映此事,非常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因为该公司不仅放贷,做贷款中介,还有着自己专门的催收机构。S先生说,时下媒体的一些个案报道虽然可能解决了表面问题,但这类公司的大量存在,更多的受害者在不断产生着,所以,他还是想站出来揭露背后的套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专业人士:
AB贷利用了亲友之间的信任关系,损害个人利益、社会稳定、金融稳定
“‘AB贷’又被称为‘人情世故贷’。”在金融领域供职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介绍,早在2022年9月,国家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及“AB”贷,这是一种新型“套路贷”,隐蔽性较强,很容易上当。
高先生说,近两年来,各级、各地公检法机关以及媒体都曾公开公布AB贷套路,确认该新型套路贷的不合法性。“‘AB贷’的套路不仅损害个人利益,也危害着国家的金融安全,还导致司法资源被挤占,离散亲友关系,大大损害社会稳定。”高先生表示,“AB贷”会导致大量无辜群众“被贷款”,背负沉重债务,征信受损,许多人直到案发都不知道自己已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AB贷”中“被贷款”的人都会通过司法诉讼来依法剥离自身“贷款债务”,有限的司法资源被挤占。另外,不法中介在短时间内就能积累大量客户,贷款额度惊人,而使用这些贷款的失信人员按时还贷的比例极低,加剧了银行坏账额度,威胁着金融系统的稳定。
高先生表示,要从源头上整治该类套路贷,需要银行以及金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风险管控,银行与此类“咨询公司”合作要慎之又慎。另一方面,普通群众不要轻信为他人“担保增信”的说法,不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轻易泄露,更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并使用“刷脸认证”等功能。
律师说法:
AB贷涉及四个法律主体责任,建议从四方面强化整治力度
“在AB贷中参与主体一共有四方,分别是资质不够但实际用钱的主体A,资质够但被欺骗的B,从中牵线的不法分子(中介),出借方银行。”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
几方参与主体中,中介是最关键、最核心的责任人,中介向B虚构事实,让其误以为A是实际贷款人,并且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持续隐瞒真相,甚至教唆B去做某种配合,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
同时,中介收取高额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及事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良善强调,如果A和B一样完全不知情,被中介欺骗,A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B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A追讨款项。但是,若A明知B是实际贷款人,为了达到资金占用的目的,配合中介将B引入圈套,最终实际使用资金,但并无还款能力或者并无还款意愿,则有可能和中介构成共同犯罪。按照诈骗罪同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对于B主观意愿和非法占有举证难度较大。
赵良善介绍,至于银行是否担责,需判断银行是否存在过错,银行负有对借款人告知、审查等义务,同时对资金使用用途负有监管义务,如银行未尽到告知义务或未能有效监管,导致借款人在非真实意愿情况贷款或资金被非法划走,银行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受害人资金被骗责任。“但一般的实际操作中,即便之前环节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但银行也会尽力完善流程,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赵良善解释,B虽有可能是受害者,然而其仍然是贷款合同的名义借款人,若A未按期还款,B需承担还款责任。即使B声称被欺骗,在刑事立案并且确认犯罪之前,法院通常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决B偿还本金及利息,若B未履行还款义务,金融机构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果B无法按期归还,还将面临信用受损等风险。“这也是此类案件当事人报警后较难立案的原因,虽然其中可能存在勾结和欺诈,但中介和金融机构往往做足工作,从流程和手续资料上看大致是合法合规的,警方往往以经济纠纷定性。”
赵良善称,上述责任分配只能起到一个事后救济和权责落定的效果,并不能从根本上打击这类违法行为。“若从根本上避免这类骗局,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管,形成打击体系。”
一是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直接来源,应规范贷款流程,强化贷款申请审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仔细核查借款人资质与贷款用途,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加大对金融市场的巡查,对违规金融机构及时查处。
二是公安机关打击。公安机关作为违法犯罪的直接立案侦查机构,可以就有关套路贷犯罪成立专案组,及时受理报案并依法侦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协同合作,积极追踪被骗资金。
三是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整治。要加强对这类中介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日常营业的管控,及时查处甄别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关注灰色违法事件,对于群众的投诉反馈积极响应,对于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处罚。
四是司法机关发力。要出台关于审判AB贷案件的有关具体司法解释,探索关于AB贷的举证责任,准确适用法律,对于可能涉嫌到违法犯罪的民事案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如经过案件审查,确定可能是类似AB贷案件的,应当合理的保护受害者的诉求。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编辑 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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