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0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商洛中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刑事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的工作情况,发布5起消费者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并就新闻媒体的提问进行了回答。市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及《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华商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受邀参会。

图片

通报显示,近年来,商洛市两级法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共审结侵犯消费者权益刑事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判处有期徒刑23人,单处或并处罚金累计122.2万元,责令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0.69万元,判决11名侵权人在省级媒体以上赔礼道歉,3名侵权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同时,深度参与防范治理,发挥预防宣传主阵地作用,把侵犯消费者权益宣传,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宣传,危害药品、食品安全宣传相结合,采取入乡镇、进社区、走街道、访群众等方式巡回宣传,累计开展现场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册12000余份,大力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筑牢源头防范“安全网”。

图片

本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制售假药、假酒、有毒有害食品等多个领域产品,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市场秩序稳定的职责和担当。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发挥刑事兜底作用,推动健全共治机制,构建多元治理格局,继续创新宣传教育,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市场秩序健康有序运行。(通讯员 张晟毓、王江炜)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报料关注西北信息报微信公众号(xbxxbwx)留言或加编辑微信号:y609235490 投稿邮箱:xbxxbxmt@163.com]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