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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部门不存在“谁控制谁”的问题,应错位发展、相互配合

微信公众号《中国安全生产》今天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的一篇文章,谈了基层应急和消防的关系,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原文6000多字,靠山屯根据自己的理解简要归纳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王教授开门见山地说:虽然基层应消一体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但目前双方关系在许多地方仍未理顺,甚至出现龃龉。

20249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强调“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坚持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县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这被一些地方在配套文件制定的过程中严重误读为:应急可以在体制、编制上整合消防。

王教授理解的统一归口,是指:应急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有牵头抓总的部门。前述文件中的表述实际上是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

即便是归口管理,也并不是指机构上的整合和组织上的重构。

王教授理解的综合管理,是指:要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20246月开始,消防救援队伍在驻地加挂救援局牌子,形成局队合一的格局。从队的角度讲,消防是支撑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的常备性综合救援力量。从局的角度讲,地方消防履行防火监督职责,属于需要与综合性应急管理部门相互支撑的专业部门。

王教授在云南、重庆等地调研中发现:应急管理和消防两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还未理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甚至出现相互冲突与龃龉,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制约着基层应急能力的提升。

应急管理与消防两个部门在地方互不隶属。例如,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为,无力调动消防队伍。消防部门认为,并不存在调动的困难,问题是应急试图统领消防,因为消防闻警即动。一些省还成立了省应急救援总队,相当于组建了应急管理部门可直接调动的地方综合性救援队伍,以解决缺少直接可调动力量问题。但是,消防部门认为地方综合性救援队伍装备先进、可救援能力并不强。

基层应急与消防各自为战,缺少统一规划的结果是重复建设机构和队伍,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会加剧基层的负担。

王教授建议:应急管理和消防应错位发展、相互配合。应急管理职责的主要特点是综合性协调,而消防职责的主要焦点是应急服务。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部门不存在谁控制谁的问题,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消防部门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同时也应该为消防部门的改革发展分忧解难,实现共赢。

两个部门应提升政治站位,加强顶层设计,以明确责任分工,衔接责任链条。王教授的初步设想是:在乡镇(街道)层面,将应急委、安委会与消安委整合,成立应急消防委,建立应急消防站作为其办事机构。同时,实行一支队伍管救援,把应急管理部门建设的应急救援站转为微型消防站或改造升级为小型消防站。

各地方整合基层消防与应急资源,要按照政府主建、消防主战的原则,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主导,联合消防部门,共建基层应急机构。同时,以消防为主导、应急管理部门配合,打造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部门为队伍发展提供资金、编制等方面的发展保障,解决队伍发展的后顾之忧。消防部门主训、主练、主管、主战,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这样可以解决消防部门行政机构过于庞大的问题,使其从全面对接地方政府各部门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聚焦应急救援战斗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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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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