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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价格与行程单不一致怎么办?南航回应:垫付旅客损失

3月14日,南航发出关于维护旅客权益的特别公告表示:近期南航陆续收到旅客反馈,在第三方购票渠道中出现“机票价格与行程单不一致”“多收退改手续费”“对免费特殊服务加收费用”的情况,违反了南航销售代理协议的相关约定,严重损害了旅客权益。

为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南航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旅客权益:

一、旅客购票后可前往“南方航空”APP或“中国南方航空”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行程”,输入相关信息后可验证行程和票价。

二、旅客在验证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问题,可通过“南方航空”APP、“中国南方航空”微信小程序或拨打南航95539客服热线进行反馈。一经核实,南航将先行垫付旅客相应的差价损失,并按照协议约定对涉事单位采取追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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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受理范围包括:

1.自2025年3月14日(含)起,通过南航授权合作代理人购买并已成行的南航(含重航)实际承运航班且票号以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2.受理事项为以下三种情形:购票渠道机票订单显示的机票价格与南航官网查验价格不一致、未按航司客票规则收取退改费用、对免费特殊服务加收费用。

3.需乘机人本人进行反馈,且需通过实名认证。

旅客反馈时应提供下列信息供南航核实:

1.基础信息,包括乘机人姓名、客票号、手机号、支付金额等。

2.购票渠道的机票订单/退改申请订单/免费服务被收费订单的截图,截图须完整、清晰地显示购票渠道信息、购票渠道订单号、机票价格/机票退改/服务收费的金额。

3.相关支付凭证截图,截图须包含支付时间、金额,且支付金额应与订单总价相匹配。

4.南航要求进一步提供的其他材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妍 通讯员:南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莫丽平、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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