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4日,北京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伤者仅能提供10个字线索的情况下,迅速锁定嫌疑人,破获案件。
2.2月10日早6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容创东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李女士倒地受伤。
3.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逃逸,留下乘车人刘某试图在现场与李女士协商解决。
4.由于周边监控设备未投入使用,案件侦办一度几近停滞。
5.最终,李某因存在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规定载人、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10元、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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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撞倒自行车后,自行车骑行人受伤,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先后离开现场。3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交管局获悉,在伤者仅能提供“一辆电动车、一男带一女”线索的情况下,北京朝阳交通支队民警仅用4天时间迅速锁定嫌疑人,破获案件,两名涉案人员依法分别被处罚。
电动车撞上骑行人 肇事嫌疑人见对方伤势严重悄悄逃离现场
据介绍,2月10日早6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容创东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李女士倒地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逃逸,留下乘车人刘某试图在现场与李女士协商解决,刘某发现李女士伤情较重,刘某先步行离开事故现场,后在不远处的立交桥洞下,脱去原本穿着的黑色羽绒服、摘下红色围巾装在随身携带的包中,在变装后离开。李女士随即报警。
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勘查,发现事发地点周边小区楼盘和道路才刚建成不久,周边监控设备已经安装,但并未投入使用。事发道路容创东路车流量也很小,仅仅作为通勤道路,经过的主要群体以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为主,事发时间为早上6点,天刚蒙蒙亮,事发时现场几乎没有目击者。加上周边路网没有单位、店铺、公交站等城市建筑或基础设施能提供有效监控录像查看事发现场的视频回放,相当于视频监控盲区。伤者李女士在送医后,也仅能提供“一辆电动车、一男带一女”这样信息量极其有限的线索,无法确定嫌疑人体貌衣着、车号样式等特征缩小侦查范围,案件侦办一度几近停滞。
在后续勘查中,办案民警发现周边地区开发程度比较低,事发地点容创东路交通流以非机动车为主,而且行驶路线高度统一,骑行人大多数都是从东辛店村至望京地区通勤途经此处,案发区域南侧经五环下跨桥进出望京地区、案发区域北侧经过一座铁路桥洞进出东辛店村。结合案发时间早、伤者李女士也是从东辛店村到望京地区通勤,加上肇事电动车与李女士同向行驶后超车,而且存在载人的情况,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出行路线也是从东辛店村出发前往望京地区上班,并通过距离案发地点最近的一处监控,重点关注在李女士之后进入铁路桥洞且存在载人行为的4辆电动自行车,随后将侦办重心转向东辛店村和望京两地。
细心民警调查监控 发现肇事嫌疑人逃跑时变装
在调取查看东辛店村口监控视频后,办案民警结合模拟实验,进一步锁定一辆到达事发地点时与李女士相差不超过2秒钟的电动自行车,这辆车上的两人在出东辛店村时都穿着黑色外套,后座乘坐的人系着红色围巾。民警向伤者李女士求证,李女士也表示事故发生后,隐约记得留下来扶她的人穿黑色衣服、系着红色围巾。
确定肇事嫌疑车后,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结合电动车后部坐垫等细节,反向追踪锁定肇事车停放地及嫌疑人落脚地,并在东辛店村内摸排找到嫌疑车辆。同时,另一路办案民警通过追踪事发后二人逃逸路线上的多处监控视频,梳理时间线,比对事发后李某驾车明显减速接打电话,同一时间乘车人刘某也在接打电话,以及刘某离开现场后李某驾车掉头返回重新接上刘某等情节,并且通过监控成功固定了刘某摘下红围巾、脱掉事发时穿着的黑色羽绒服变装逃离现场的证据。
视频等证据已基本齐备,2月14日早上5点多,办案民警提前来到东辛店村蹲守,不久后将准备骑车出门的嫌疑人李某、乘车人刘某抓获。起初,二人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还有推脱,面对大量铁证,李某对自己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刘某对自己帮助李某逃逸的行为均供认不讳。一起仅有10个字线索且视频条件不佳的疑难案件以最快速度告破,伤者李女士及家属对交管部门认真严谨、快速破案给予高度评价。
最终,李某因存在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规定载人、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510元、行政拘留7天;因刘某存在涉嫌帮助李某逃逸的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将其移交属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通讯员 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