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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4”,一司机为逃抓拍竟在车牌上施展“障眼法”

车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

是车辆合法上路、接受监管的关键凭证

然而,有些驾驶人

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

竟在车牌上施展“障眼法”

企图蒙混过关

没想到被交警“抓现行”

2月26日晚,三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利用贴片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驾驶员莫某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竟在车牌上施展“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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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异常,该车悬挂的“桂R643**”号牌中,“4”字的反光材质与周边数字存在色差。经近距离核查,民警发现该数字竟是用贴片覆盖原车牌上的“3”字,且贴片边缘用细绳与驾驶室相连,司机可通过拉扯绳子随时切换真假号牌。据司机莫某交代,这样变造车牌后,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就不会被电子警察识别到真实号牌。当晚莫某未料遇交警夜查一时紧张,来不及收回,被执勤民警当场识破。面对铁证,莫某当场承认其利用数字贴片长期逃避交通违法抓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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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核查,莫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还涉嫌超载。执勤民警依法对莫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了涉案车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莫某已被处于5日行政拘留、罚款4900元处罚


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切莫心存侥幸

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

并确保清晰、完整

严禁遮挡、覆盖、污损号牌字符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图文:三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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