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牵头组织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邓少珍烈士纪念碑的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古劳镇政府。该证书为江门地区首本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江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进入新阶段。
鹤山融媒短视频:鹤山市颁发江门首本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书
邓少珍烈士纪念碑坐落于古劳镇新星洛社村,占地面积274平方米,建成于1988年。多年来,这里一直是鹤山市开展红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承载着无数人对烈士的缅怀与敬仰。
伍建军 摄
鹤山市英烈园(资料图,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图)
为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起,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成立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办证专班,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按照“优化流程、特事特办、一座一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确权办证工作。在此过程中,成功促成鹤山市英烈园办理了江门首本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
下一步,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各镇(街)的沟通配合,全面推进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和管护利用工作。
来源:鹤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摄影:刘飞)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讯员:李炎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