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县域内新增非现场执法点位及抓拍具体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以上路口闯红灯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即3月25日起,启用以上设备进行抓拍。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违法者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