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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这些点位新增监控!3月25日起开始抓拍交通违法!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县域内新增非现场执法点位及抓拍具体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闯红灯设备抓拍点位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内):
1、新丰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西向东;
2、新丰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东向西;
3、新丰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北向南;
4、新丰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南向北;
5、新丰路与白塔北街交叉口西向东;
6、新丰路与白塔北街交叉口东向西;
7、新丰路与白塔北街交叉口北向南;
8、新丰路与白塔北街交叉口南向北;
9、新丰路与白塔街交叉口南向北;
10、新丰路与白塔街交叉口北向南;
11、新丰路与机场南街交叉口南向北;
12、新丰路与机场南街交叉口西向东;
13、新丰路与机场南街交叉口东向西;
14、国道111线与府前街交叉口北向南;
15、国道111线与府前街交叉口南向北;
16、国道111线与府前街交叉口东向西;
17、滨河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南向北;
18、滨河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北向南;
19、滨河路与白塔北一街交叉口西向东;
20、国道111线与钼矿北交叉口北向南;
21、国道111线与钼矿北交叉口南向北;

 以上路口闯红灯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即3月25日起,启用以上设备进行抓拍。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违法者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8日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胥树民
编审/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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