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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喻户晓的“金曲歌王”亲姐姐杀人弃尸,被捕后却离奇死在看守所

人来人往的闹市工地惊现一具用棉被、纸箱包裹的女尸,也由此揭开一桩轰动台湾娱乐圈的奇案。

因为其中一名凶嫌居然是某位家喻户晓的“金曲奖歌王”亲姐姐,她本人亦是小有名气的“限制级电影”演员!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捕后这位“歌王”亲姐姐,竟在看守所服毒自杀身亡了……纵使过去30多年,也没人知道究竟是哪位“手眼通天”者,在警方眼皮子底下给她送的毒药。

1992年6月1日上午10时许,台北县板桥市(现新北市板桥区)“民生陆桥”下的民生路二段“18号公园预定地”(规划建设公园的空地),监工庄毅辉正沿着指示牌检查电线铺设情况。谁知途经一处建材堆放区时,一个扎眼的大纸箱瞬间吸引了他的目光。

原来那是一个160*50*60cm规格的三洋冰箱包装箱,上下还各盖/垫有2块木板,但隔着数米远都能闻到一股腐臭味从箱中飘散而出,密密麻麻的蚊蝇也像是等待饕餮大餐般,不停盘旋在纸箱上空。

难道是附近居民丢弃的废旧家具、家电?可50米开外就是板桥清洁队回收站,为什么要将垃圾丢到这里呢?又为什么会发出死猪肉一样的恶臭呢?

出于好奇,庄毅辉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并一把撕下了纸箱盖。发现里面塞有一卷绑着麻绳的白色棉被,部分区域还渗有疑似血迹的淡红色液体,那令人作呕的恶臭,更是呛得人半天缓不过神来。

尽管心中已隐隐有了不祥预感,可稍作镇定后,庄毅辉还是硬着头皮解开了麻绳。果然刚扯下棉被的一角,就看到一颗眼球突出、舌尖外吐的苍白头颅。熙熙攘攘的民生路二段,也被随之而来的惨叫声打破了宁静。

图片陈尸的纸箱

上午10时30分许,接到报案的板桥警分局探员火速赶到事发工地,但搜查一番后未在附近找到足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或可疑脚印,中午12时许,尸体就被送往县立第三殡仪馆等待勘验。

下午2时30分许,检察官偕同法医王嘉禄前往殡仪馆验尸。两个小时后,初步尸检结果显示:

1.死者为女性,年龄25~30岁,身高155cm,体重51kg。根据尸斑、尸僵情况判断,死亡时间超过两天;

2.身上未佩戴值钱饰物,上穿紫色短袖外套、灰色文胸,下着连着内裤的蕾丝衬裙、凉鞋。头发有烫过,长约40cm,双手除拇指外均留着长指甲;

3.尸表无明显抵抗、防御伤,也没有胎记或陈旧性伤痕,但上颌镶嵌着4颗假牙,且有咀嚼槟榔、吸烟的习惯;

4.双手、双脚均有捆绑痕迹,右手手腕部还有数条刀伤,最长一道近9cm。颈部则有明显的环状索沟,研判为电线一类细物造成。6月4日,首席法医杨日松教授复检后确认,死者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方式为“他杀”;

5.衣服较为完整,未被性侵,口、鼻腔含大量酒精。相信是被人灌醉后再遭杀害,进而推断凶手与死者较为熟悉;

6.用来包裹尸体的棉被,经核查为板桥某纺织厂生产,且该棉被仅面向台北县销售。故推测命案的第一现场,应该就在板桥或附近的几个市、区、乡。

图片

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要将尸体丢在人流量极大的民生路二段呢?

要解开上述疑问,就必须先溯清尸源,于是警方立即成立“0601专案小组”,并派遣探员前往台北县各市、区、乡的娱乐场所展开摸排。

因为女尸穿着、打扮比较前卫,其手指上还涂有蓝色的指甲油。而那个年代普通女性极少选择该色系指甲油,再加之她有吸烟、嚼槟榔的习惯。所以探员们认为,死者或为从事“特殊职业”的“风尘女”。

岂知走访97家娱乐场所、筛查近700名相关人员后,始终没能匹配出符合条件的身份信息。哪怕调阅台北县近半年失踪人口档案,也未发现任何线索。

难道死者并非“风尘女”,又或者她是被凶手从外地诱骗来台北杀害的?眼看寻尸工作陷入停滞,专案组只好将女尸的基本情况列印成专刊,并扩散至全省各县市电台、报社征集线索。

一个星期下来,探员们共接获10余条失踪家属报案,其中一位名叫冉春秀和周明华的失踪女子资料,也迅速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图片当年的陈尸大致位置,图左为“民生陆桥”

时年28岁的冉春秀来自花莲县寿丰乡,19岁就已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3年前又独自前往台北谋生,成为大安区新生南路某夜店的“陪酒女郎”。

没承想,1990年夏天冉春秀意外怀上客人的孩子,得知被“戴绿帽”的丈夫陈某还冲到台北将其痛打了一顿。不过由于冉春秀怀孕已近5个月,堕胎的风险极高,哥哥冉文章便央求妹夫先将她接回花莲老家,待孩子生下来后再协商是否需要离婚。

1990年底,冉春秀顺利诞下一名男婴,一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的陈某则愈发觉得不是滋味,遂时不时动手殴打冉春秀,还威胁要让母子俩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无奈冉春秀只能将私生子托付娘家照顾,于1991年10月再度北上以躲避丈夫的拳脚。岂料自1992年4月开始,家人就联系不上冉春秀,哥哥冉文章问遍她之前工作过的几家夜店也毫无头绪。

而据冉文章了解,冉春秀最后的工作地点,应为板桥市江子翠吴凤路的某发廊,距陈尸地仅3公里远。且冉春秀身高155cm,也烫着波浪卷,也会抽烟、嚼槟榔,甚至同样镶嵌了假牙。

图片包裹尸体的棉被

另一位23岁的女子周明华,早前为板桥某夜店“出台女”,1991年5月才跳槽至大安区安和路“馨休闲咖啡店”成了一名收银员。1991年8月,周明华又搬出与姐姐周明凤合租的公寓,独居在台北县芦洲乡(现新北市芦洲区)福隆路,从此神龙见首不见尾,连家人都经常联系不到她。

5月29日晚10时许,姐姐周明凤突然接到一位自诩“杨先生”的男子来电称,周明华在内湖区环山路二段53巷(部分报道中写作“丽山街”,因为80年代末改了街道名称,很多人还习惯叫“丽山街”,实际上是同一个地方)某公寓被人杀害,希望她赶紧过去查看一下,说完就匆忙挂断了电话。

得此消息,周明凤带着几名亲友连夜赶往内湖展开调查。然而“杨先生”未明确指出具体门牌号,几人逛了一圈没什么发现后便各自返回了住所,心想应该是这位“杨先生”在恶作剧。

怎料6月1日凌晨5时许,周明凤又接到“杨先生”来电称,凶手已将周明华尸体弃置在板桥“民生陆桥”下。不得已,周明凤只好带上亲友,再次沿“民生陆桥”展开搜寻。

奈何忙碌一个多小时,众人依旧毫无收获,周明凤自此认定“杨先生”是在恶作剧。没想到3小时后庄毅辉还真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可惜周家亲友一直到6月11日才看见电视台播放的“寻尸新闻”……

据悉,周明华也吸烟、嚼槟榔,也镶过假牙。如此看来,无名女尸应该就是周明华了吧?“杨先生”则是目睹杀人、抛尸经过的知情者?

图片失踪的周明华

掌握这一重要线索,警方决定先带周家人前往殡仪馆认尸。可比对女尸牙齿后,周明凤却认为死者不像妹妹周明华!

此外,探员梳理周明华人际关系,未找到具备杀害她动机的熟人,且那位“杨先生”使用的都是公用电话,无法追踪其真实身份。

更重要的是,4月底民生路三段近江子翠的“民生陆桥”下,也发现过一具女尸,不排除“杨先生”在张冠李戴,借一个月前的案件捉弄周家人,只是凑巧当天又发现一具尸体……

无奈专案组只能暂时排除了死者为周明华的可能性,并将调查重点转回至冉春秀身上。毕竟其丈夫的杀人动机实在太充分,调阅陈某出行记录还发现,5月21日他以替人购买除草机为由,特意去了一趟台北,直到5月27日傍晚才返回花莲。

故探员们推测,陈某去台北其实是约冉春秀协商离婚事宜,未能谈妥后便将她灌醉再勒毙。又由于陈某没有交通工具,对板桥也不太熟悉,这才弃尸工地匆匆逃回花莲!

想到这,专案组立即致电冉春秀的哥哥北上认尸,岂料冉文章都还未出发,冉春秀就一脸疲惫地返回花莲了。

原来4月初,冉春秀看到某化妆品公司招聘经理的广告,遂辞去发廊工作远赴高雄应聘。怎料对方竟是招摇撞骗的“卖淫团伙”,不仅扣押了冉春秀证件,还派人24小时对她进行监视,直到两个月后团伙头目放松警惕,才趁“接客”的机会偷偷逃了出来……

死者既不是冉春秀,又不像周明华,那她到底是谁呢?

还好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后知后觉的周明凤又前往警局报案称,她和妹妹共用的一张银行卡,在5月29日晚被人取走近10万现金。可这笔钱是自己存进去的购车款,倘若周明华要使用,一定会打电话说明原因,故怀疑取款人并非自己的妹妹。

接此线报,专案组火速赶往银行调阅监控录像,果然看见5月29日晚上8时20分许,有人持姐妹俩的“合作金库海山支库金融卡”,分7次在内湖路一段388号的“第一信用合作社”ATM机取走9万余元。

尽管那个年代的监控画质极差,但探员们还是能分辨出取款者是一位身高约165cm,上穿蓝色长袖外套,下着深色长裤,打扮中性的短发女子。

图片ATM机监控画面

这个女人是谁?她为什么会知道周明华的金融卡密码?周明华现在人又在何处?

事实上,当看到取款人是名陌生女子后,周明凤就意识到妹妹已遭遇不测,且那具无名女尸应该就是周明华。可再次前往殡仪馆认尸后,她又始终无法确认死者是自己的妹妹……

诚然,探员们都能理解周明凤的心理。毕竟关系再好的姐妹,也没几个知道对方镶了几颗牙,位置又在哪吧?这种情况,换谁都不会轻易指认、接受死者是自己的至亲吧?

没办法,专案组只能决定先找到这位取款女子,遂将模糊的监控视频公布在电视台、报社征集线索。但过去一个星期依旧毫无收获,直到6月27日发生了一桩交通事故,探员们才意外锁定了取款女子的身份。

原来6月27日晚9时许,内湖区民权路段有位陈姓女子驾驶的红色本田思域(台湾叫“喜美”),剐蹭了一辆裕隆Sunny轿车。陈某本想给裕隆车主3000元息事宁人,怎奈对方却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5万新台币,两人就这么在路上争执近一小时,导致交通严重堵塞。

接到群众报案后,内湖交警迅速赶赴民权路处理纠纷,谁知陈某一看见警车,就答应了5万赔偿款的要求,并匆匆逃离了事发现场。

要知道双方剐蹭并不严重,哪怕不走保险也用不了1万,那陈某为何会答应5万的“天价”赔偿呢?这一反常行为,瞬间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怀疑陈某可能是在逃犯人,便急忙将拍摄的陈某及思域车照片传给各警局进行辨认。

果然第一眼看到陈某,专案组就认定此人正是他们苦苦寻找的取款女子。再调查那辆思域车后得知,它是陈某从北投区明德路某车行租来的,且5月31日晚10时许她就租过一次,翌日上午又将车子还了回来。

而车行登记的租赁信息显示,时年27岁的陈某全名陈淑芳,就居住在“杨先生”提到的周明华遇害地——内湖区环山路二段53巷!

图片陈淑芳

6月28日上午,一组探员奉命前往环山路二段53巷,将正在熟睡的陈淑芳带回警局接受调查。

谁知面对审讯,陈淑芳却说自己不认识周明华,银行卡是一位绰号“文文”的女子委托其代为领取的。5月30日她也将取来的97700元悉数给了“文文”,之后两人就再未见过面,也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更不清楚此人的联系方式。

警方当然不相信陈淑芳的狡辩,因为周明华绰号就叫“文文”,又不是去抢钱,她为什么要让一个不太熟悉的人去取款呢?再说了,为什么陈淑芳刚好在发现“民生陆桥”无名女尸的前一晚去租车呢?想必是租来抛尸用的吧?

眼看谎言经不起推敲,陈淑芳又编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经过,试图蒙混过关,可探员岂会相信她的谎言呢?因此双方在警局拉锯了整整三天,直到7月1日凌晨,顶不住压力的陈淑芳,终于坦承与他人谋害周明华、盗领银行卡的犯罪事实。

只不过陈淑芳交代出来的案情,却惊得所有人瞠目结舌,更是留下一连串轰动娱乐圈的“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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