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0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用等值劳动 还生态欠账 淳安法院探索“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新模式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啸

图片

晚霞时刻的千岛湖 图源:视觉中国

21日上午,在世界水日即将来临之际,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某激动地表示:“本以为电几条鱼是小事,现在才明白这是破坏生态的大事,感谢法院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让我用劳动的方式代替部分赔偿。”

这得益于淳安法院探索的千岛湖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劳务代偿协作机制。今天上午,淳安法院正式发布千岛湖生态环境修复劳务代偿机制,侵权人通过承担环境修复劳动的方式,来替代部分金钱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以劳动代替赔偿”,通过责任人在具体限期内,提供市场等值价格的相关劳动,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该机制也是杭州市首个专门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劳务代偿协作而会签的机制。

千岛湖被列入首批五个“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并获得全国生态保护领域公益性最高奖励——中华环境奖。护水离不开护鱼,以鲢鳙鱼、鳜鱼为代表的鱼类能控制水体中的藻类和浮游生物的数量,防止水体富营养化,保持水质清洁。

此前,被告人郑某以盈利为目的,伙同被告人余某携带自行组装的电鱼设备,在淳安县汾口镇武强溪水域采用高压电击方式非法捕捞鳜鱼等水产品,这种“绝户式”捕捞手段对水域生态系统将造成不可逆损害。经评估认定,郑某、余某的电捕鱼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价值不低于5万元。案件办理中,法官发现,郑某、余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差,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民事赔偿存在困难。

考虑到两人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且主动表示愿意以劳动的方式对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淳安法院协同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沟通,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的可行性、实效性,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安排其担任临时护渔员,从事巡湖、清理湖面垃圾等工作,“以劳代偿”还清“生态欠账”。

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部分赔偿义务人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额修复费用,导致“执行难”的问题。“相较过去,劳务代偿作为被告人用自身劳动代替金钱赔偿的一种责任承担形式,既符合‘谁损害、谁赔偿’的环境立法宗旨,又可达到生态环境替代性补偿的目的,真正实现在修复环境的同时也修复‘观念’,促进实现司法惩戒、宣传教育和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淳安法院院长王莉说。

“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