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长汀县河田镇人。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福建禁毒】
欢迎关注中国禁毒:微信号onncc626
微信热点·点击了解 国家禁毒办权威发布毒品基础知识 国家禁毒办权威发布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知识挂图 沉浸式观展:全国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科普展
禁毒公益短视频《一念之差》 驾车运毒冲卡罪犯被判死刑 贩毒夫妻档获刑
村民主动上交罂粟
禁毒公益宣传片:“毒”木难支,无毒共护 禁毒自护实践营活动
大学生们的激情在这里点燃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投稿邮箱:zhongguojindu@qq.com
投稿邮箱:zhongguojind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