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1

评论

收藏

1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购买过期零食,要求超市“退一赔十”!法院支持吗?

2024年9月,

南京市民王先生买了14件零食,

结果13件过期,

他要求超市“退一赔十”,

但被超市

以他“知假买假”、恶意高额索赔为由拒绝。

那么,如果王先生真的是“知假买假”,

能否获得十倍赔偿呢?

最近,该案有了判决结果。


Thumbplayer Poster Plugin Image
播放
下一个
打开循环播放
00:00
/
00:00
倍速
3.0X
2.0X
1.5X
1.25X
1.0X
0.75X
0.5X
语言
多音轨
AirPlay
0
静音播放中,点击 恢复音量
画中画
网页全屏
全屏
error-background
你可以 刷新 试试
视频信息
1.33.6
播放信息 上传日志
视频ID
VID
-
播放流水
Flowid
-
播放内核
Kernel
-
显示器信息
Res
-
帧数
-
缓冲健康度
-
网络活动
net
-
视频分辨率
-
编码
Codec
-
mystery
mystery
-

按住画面移动小窗

X


2024年9月14日上午,王先生在南京某超市选购了香辣鸭小腿5袋、麻辣干煸牛肉5袋、VCQ片3盒和乌龙茶1瓶,共花费308.5元。


图片


结果这14件食品中有13件过期,最长过期3个多月,最短也过期1个多月。


图片


王先生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为由要求超市“退一赔十”,但被超市拒绝。


图片

池仲旺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商家事后调取监控发现,原告在他们店里面挑选了很长很长时间,每一件商品他可能都去看了,在购买的时候他其实是看了保质期的,商家就认为原告当时应当已经注意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他购买食品的目的并不是真正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牟利,为了获取10倍的赔偿款,所以商家的抗辩理由就是认为这个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


那么,“知假买假”者索赔,能否获“退一赔十呢?2024年8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知假买假”者主张十倍赔偿,如果是在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购买者的诉讼请求。据此,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王先生要求超市“退一赔十”属于合理索赔,应予支持。


池仲旺表示,商家虽然提出来原告是“知假买假”,但是原告购买的几种食品,都是5袋5袋的购买,购买量没有超出一般的生活消费的需要,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图片


今年1月,法院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购买过期食品的货款304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3040元,合计3344元。


法院提醒,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容不得半点儿懈怠和马虎。

目前,该超市已清理掉了全部过期食品。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陈渝娜 潘越
  编辑| 诗宛佳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