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连云港一中学六名学生因在微信群内辱骂同学成为被告,其中一名学生小文将此事反映给学校后,学校对涉事学生作出严重警告处分。
2.法院经审理认为,六名被告故意通过建立微信群并在群内发布侮辱、诽谤、诋毁原告的评论,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3.最终,法院判令六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若逾期不履行,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
4.同时,六名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开支费用6000元。
5.由于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责编: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