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 程思炜
资料图:司马南。图:视觉中国
3月21日北京市税务局通报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案情,并称前期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司马南涉嫌偷税。司马南存在哪些涉税违法行为,如何被发现?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的通报,司马南偷税涉及本人和其实控企业两方面,司马南本人少缴的税款是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金额462.43万元;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少缴企业所得税,金额75.32万元。
司马南在个人微信回应称,六年来在某MCN公司共获酬600多万元。如其陈述情况属实,的确从MCN机构获取收入,那么除非司马南本人与MCN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其取得的收入性质极大概率是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司马南所获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暂不可知。在税务实操中,两者主要区别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名义获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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