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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老先生骑自行车带老伴,一不留意被路面浅坑绊倒后:“打了一圈电话没人管”?

AI划重点 · 全文约1105字,阅读需4分钟

1.73岁的吴老伯骑自行车带老伴回家时,被路面一个半平方米大小的浅坑绊倒,导致两人受伤。

2.吴老伯拨打投诉电话,公路局、交通局、镇政府均表示与事故无关,让他不知该找谁维权。

3.安康公路管理局镇坪管理段表示,事发路段暂未移交给公路局,应由交通局负责日常养护。

4.然而,安康市镇坪县交通运输局表示,事发路段目前由镇政府负责日常养护。

5.律师张华表示,未移交道路的情况下,谁养护谁负责,当地镇政府应对老人骑车摔伤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我和老伴当场就摔倒了,衣服破了、鞋子破了、车子也摔坏了,万幸没伤筋动骨……”双车道柏油路中间一个半平方米大小的浅坑,让骑自行车带老伴回家的73岁吴老伯很狼狈。

吴老伯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认为自己被绊倒应由道路日常养护单位承担责任,然而打了一圈投诉电话后,公路局、交通局、镇政府均称与己无关,他不知道该找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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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者反映:“路上浅坑绊倒了我和老伴,打了一圈电话没人管”

“事情发生在3月24日,我骑自行车带着老伴回家,可谁知路上有个小坑,我没注意到,一下子就被绊倒了。”家住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的吴老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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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吴老伯摔倒的位置位于S102安康镇坪县曾家镇段,是一条双车道柏油路。吴老伯描述,路中间那个浅坑并不明显,大约有半平方米大小。

“我给安康市12345打电话投诉,公路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交通局也说不归他们管,当地镇政府还是说不归他们管。”吴老伯气愤地向记者表示,“我们受的伤虽然不严重,但这坑总得有人负责吧,总不能眼睁睁再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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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回应:道路建设好后未移交,应由交通局负责

3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安康公路管理局镇坪管理段。工作人员得知是吴老伯的事情后表示,经核实,事发路段暂未移交给公路局。

“按照正常程序,道路由交通局修建好并验收合格后,交由公路局负责日常养护。但老人摔倒的那段路确实还没有移交给公路局,目前日常养护工作不由公路局负责。”工作人员解释道。

交通局回应:目前由镇政府负责日常养护,将安排人员消除隐患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安康市镇坪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事发路段是102省道,那一段四五年前翻修后还未移交给公路局,目前日常养护由当地镇政府负责。”

对于为何还未移交至公路局,该负责人并未解释。“我们去现场看了,路面确实有坑洼,我们将尽快安排人员对路面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他说。

镇政府回应:老人理解错了,不是我们不管

最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曾家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了解记者是咨询吴老伯事宜后,该负责人表示吴老伯理解有误,并非没人管、没人负责。

“吴老伯摔倒的路段确实目前由镇政府负责日常养护。”该负责人解释,“吴老伯是五保户,所以医药费这些不用担心,政府肯定会负责。其次,他反映衣服破损、生活困难等问题,向镇上反映后,肯定会得到解决。对于赔偿问题,目前还在和他沟通协调。”

律师说法:未移交道路,谁养护谁负责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前法务张华就此事分析说:“按照规定,省级道路一旦移交,通常由公路局养护段负责日常养护。道路出现坑洼导致行人摔倒或引发交通事故,由养护单位负责。”

张华表示:“涉事路既然还未移交给公路局,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在该事件中,当地镇政府负责日常养护,双方之间应该签有养护责任协议,如没有特殊约定,谁养护谁负责。道路出现坑洼导致老人骑车摔伤,作为养护单位,当地镇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刘梦雨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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