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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呼吸健康与气道疾病国际论坛 | 中外携手规范抗炎,助力哮喘诊疗管理标准落地

近年来,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稳地占据了慢性气道疾病领域的两大主导地位。全球哮喘负担形势严峻。2021年,全球哮喘患者约2.6亿,死亡病例约43.6万例。我国20岁及以上人群哮喘患病率为4.2%,约4570万哮喘患者。自2010年后,我国青少年和成年人哮喘患病率呈上升趋势[1]


因此,在3月21~3月22日召开的“2025呼吸健康与气道疾病国际论坛”会上,邀请到多位国内外哮喘诊疗领域权威专家,聚焦于慢性气道疾病诊疗的最新进展,就哮喘的抗炎和全程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推动我国呼吸疾病诊疗规范化提升以及促进指南的循证实践整合和转化落地。



哮喘拟诊策略助力基层哮喘诊疗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张旻教授介绍,无论是《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新指南”),还是《全球哮喘防治倡议》(GINA)2024,均强调哮喘的诊断应基于临床症状结合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证据。这一标准的确立,为哮喘的准确诊断提供了重要依据。此外,张旻教授还尤其强调了咳嗽变异性哮喘(CVA)的特点及其诊断标准。她指出,作为哮喘的一种特殊类型,CVA患者临床表现以刺激性干咳为主,部分存在季节性变化,且咳嗽通常较剧烈,夜间或凌晨咳嗽为其重要特征[2]。“慢性咳嗽患者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水平增加提示CVA的可能。”在诊断CVA时,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是诊断的最重要条件,但需结合临床抗哮喘治疗有效才能确诊。“CVA的治疗原则与典型哮喘相同,推荐ICS/LABA作为首选药物。”


GINA 宣传委员会主席Arzu Yorgancioğlu教授指出,尽管GINA 2024中强调了肺功能检查的重要性,但是可能对于有些国家而言,让患者完成肺功能检测并不容易,因此,对伴有类似哮喘症状但无法及时进行肺功能检测的患者,PEF或许也可以作为辅助诊断的工具之一。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姚欣教授在分享中提到,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相关肺功能检测的设施配置、操作能力、质控水平都各有差异,因此如何为不同情况的基层诊疗机构提供相对个性化的诊疗操作规范,成为哮喘准确诊断的重要内容。


“相较于GINA 2024,新指南增加了基层医院哮喘拟诊路径推荐,更适合基层医院及医疗资源不足区域,对于提高哮喘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张旻教授表示,在基层医院无法开展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达不到可变气流受限诊断标准时,哮喘拟诊路径的出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以下情况满足其一,即可启动诊断性抗炎治疗后进一步确诊。”(1)肺通气功能检查无法开展的情况下,可采用呼气峰流速仪监测,支气管舒张试验中PEF较基线增加≥20%;(2)既往两次行肺功能检查的一秒用力呼气容量(FEV1)变化≥12%且绝对值≥200 mL,排除检查前4周内呼吸道感染;(3)基线FEV1占预计值%≥80%的患者,基线期肺通气功能存在小气道功能障碍,或支气管舒张试验FEV1增加≥10%,伴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35pp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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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疗法双路径保障哮喘疾病

全程规范抗炎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黄克武教授指出,哮喘的本质是一种气道炎症性疾病[4,5],炎症越重、患者症状越重、控制水平越差[6]。患者可能由于反复发作、炎症恶化造成无法预测的急性发作和症状加重。


基于此,新指南首次引入了抗炎缓解药物(AIR)的概念,即低剂量ICS可以与某些缓解药物组成复合制剂,如低剂量ICS-福莫特罗[2]。在患者出现症状、运动或暴露于过敏原前可以按需吸入抗炎缓解药物,从而起到迅速缓解哮喘症状以及抗炎的效果。指南将ICS-福莫特罗作为成人和≥12岁青少年哮喘患者长期阶梯式治疗方案的首选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2]


在新指南提出的阶梯疗法的双路径策略中,路径1推荐1~2级使用AIR方案,即按需低剂量 ICS-福莫特罗吸入剂,而3~5级则采用维持和缓解治疗(MART)方案[3]


Arzu Yorgancioğlu教授回忆,在2019年前,临床普遍会对哮喘患者应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来进行抗炎治疗。“但如今看来这是错的。”Arzu Yorgancioğlu教授介绍,GINA方案的改进往往需要大量循证数据的支撑,在针对上万名哮喘患者的研究中显示,运用MART方案让哮喘患者的住院率降低了65%;同时MART方案在保证患者诊疗依从性、避免患者病情加剧方面也有很好的作用。


四川省人民医院郭璐教授认为,让专科医生以及社区医生了解阶梯治疗对哮喘抗炎和哮喘缓解的作用是有必要的,而这就需要通过社区教育和医师培训等形式,达到阶梯性治疗策略的推广。“如今我们越来越意识到AIR/MART在临床实践中可以解决大部分患者急性加重的问题,同时大大减少了患者急性加重和再就诊的频率。”


张旻教授强调,在临床治疗的任何一步,ICS 作为基石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要想给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治疗方案,还是要依赖于诊断的完整性。在讨论环节,专家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临床不乏一些症状感知力相对较差、气道高反应性、处在季节过敏当中或者急性发作前来就医的患者。“这里其实我们比较推荐MART先行,我们甚至是希望患者能留有一个月左右的维持治疗时间,从而让患者自己知道什么样是其最好的状态,方便他知道未来什么时候能够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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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管理重在全程规范化



在谈及哮喘的全程管理时,黄克武教授强调了持续抗炎治疗的重要性。他指出,哮喘的气道炎症长期存在,即便在症状消失或肺功能正常时也可能持续损伤气道[2,7]。因此,哮喘的管理不能局限于“对症治疗”,而应注重全程抗炎、规律监测和个体化治疗。新指南和GINA 2024均推荐,应规律进行“评估-调整-复查”循环,以更好地实现哮喘的长期管理。这一循环包括定期评估患者的症状控制情况、危险因素、合并症以及吸入技术的依从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哮喘具有很强的异质性,但其同时又拥有可治疗的特质,而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在疾病管理的时候做好逐级管理。”郭璐教授认为,要做好哮喘疾病的长期管理,离不开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动措施,近年提出的PCCM科规范化建设-哮喘专病照护能力提升项目,也是为了能更大程度地推广规范化诊断、评估及治疗流程,提高哮喘全程管理能力,进而降低患者对医疗系统的长期依赖、减少医疗费用,为全社会带来健康、经济和社会效益。


Arzu Yorgancioğlu教授对我国在哮喘诊疗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认可,并再次对哮喘诊疗管理标准的推广进行了强调:“我们必须要把哮喘诊疗标准融入到临床所有的诊断和治疗的操作中去,这能保证即使病人到不同的医院去找不同的医生,至少患者接受的是同样的一个标准的诊疗。”


定期随访可以显著降低哮喘患者因急性发作而需要住院治疗的风险。新指南推荐哮喘患者应长期治疗,通常起始治疗后每2~4周需复诊,以后每1~3个月随访1次[3]。“哮喘患者应定期接受评估,随访频率取决于初始治疗级别、治疗反应性和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医院则应当建立哮喘专病门诊和规范化监测机制,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和自我病情监测,医生也应对所有哮喘患者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自我管理能力。


总结



自20世纪以来,哮喘的治疗目标伴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演进,新指南更是创新性地纳入了“临床治愈”这一前沿概念,为哮喘诊疗设定了更为高远且具体的标杆。在这一历程中,全体呼吸领域的专业人士对哮喘诊疗事业的深耕细作与探索追求从未有丝毫懈怠。我们有理由坚信,在包括此次与会各位专家在内的所有呼吸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哮喘管理事业必将开辟出一片崭新的天地,迎来前所未有的辉煌发展!


参考文献:

[1] Huang K, Yang T, Xu J, et al. Prevalence, risk factors, and management of asthma in China: a national cross‑sectional study[J]. Lancet, 2019, 394(10196):407‑418. DOI: 10.1016/S0140‑6736(19)31147‑X.

[2] https://ginasthma.org/wp-content/uploads/ 2024/05/GINA-2024-Main-Report-WMS-1.pdf.

[3]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 .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25,48(3): 208-248. DOI: 10.3760/cma.j.cn112147-20241013-00601.

[4] Curr Respir Med Rev. 2011 Feb; 7(1): 47–54.

[5] van der Valk R J P, et al.Allergy, 2012, 67(2): 265-271.

[6] Louis R, et al.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00 Jan;161(1):9-16.

[7] Larsson K, et al. NPJ Prim Care Respir Med. 2020 Jun 5;30(1):25.



 

本材料由阿斯利康提供,仅供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进行医学科学交流,不用于推广目的.

审批编号:中国CN-156933

过期日期:2025-09-26


排版:晓敏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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