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草木葱茏
然而天干物燥,也使得森林火灾频发
每年都有无数森林因火灾被摧毁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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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是第四个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防火于“未燃”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据统计
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
都是人为因素引起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 3月25日,安徽省庐江县东顾山林场突发火情,目前山火已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此次火情是由当地居民烧纸祭祀引发。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3月24日,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石坡乡杜家岩村发生山火。26日,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据悉,火灾系村民在自家地里干活间隙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地边,导致可燃物被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周边的山林引发。目前该村民已被警方抓获。
🔹 3月23日18时许,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高山镇吴山村发生一起荒坡火情。经查,该火情系该村村民吴某在其桔梗地焚烧杂草时引发。西高山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吴某进行了依法处置。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清明将至
祭扫、踏青等户外活动
逐渐进入高峰期
森林火灾诱发因素增多
要时刻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
防火一小步护绿一大步
文明祭祀,严防火灾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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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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