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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

春暖花开,草木葱茏

然而天干物燥,也使得森林火灾频发

每年都有无数森林因火灾被摧毁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

3月30日是第四个

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防火于“未燃”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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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

都是人为因素引起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 3月25日,安徽省庐江县东顾山林场突发火情,目前山火已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此次火情是由当地居民烧纸祭祀引发。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3月24日,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石坡乡杜家岩村发生山火。26日,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据悉,火灾系村民在自家地里干活间隙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地边,导致可燃物被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周边的山林引发。目前该村民已被警方抓获。


🔹 3月23日18时许,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高山镇吴山村发生一起荒坡火情。经查,该火情系该村村民吴某在其桔梗地焚烧杂草时引发。西高山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吴某进行了依法处置。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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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

祭扫、踏青等户外活动

逐渐进入高峰期

森林火灾诱发因素增多

要时刻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

防火一小步护绿一大步

文明祭祀,严防火灾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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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技能

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投稿:23657157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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