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天津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徐某因操纵股票被罚没约3.96亿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涉案期间,徐某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2,869.06元。
徐某提出部分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账户不由徐阳控制使用、行为认定和违法所得计算没有标准、没有主观故意、未收到异常交易警示、对市场未造成影响等意见。
经复核,天津证监局认为徐某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能成立,对徐某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972,869.06元,并处以296,918,607.18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