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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国家外汇局:拟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人民财讯4月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及,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照通知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简称资金池业务)。其中,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深圳十地的资金池业务,按现有规定办理,不适用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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