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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颁布新规,规定物业费最高每月1元/平方米?这个“国家新规”是假的

查证者:丁阳|较真主笔

最近,有自媒体文章和短视频宣称,“2025年国家出了新规定,把物业费收费标准分成了四个等级,一级小区最高1元/月/平方米,二级0.75元,三级0.5元,四级最低,0.35元。”许多平台都出现了类似的内容,其中一些还收获了很高的阅读数和转评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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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所谓的国家新规定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这纯属某些自媒体胡编乱造博眼球、博流量。

不可能存在这个国家新规的原因是,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并非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怎么会用同一个收费标准?

事实上,2004年开始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这么说的——“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仅物业费的定价是由地方确定,而且在同一个地方也不是统一价格,而是视具体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在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物业费的原则说得更清楚,“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可以看出,即使是政府指导价,也会动态调整,更不要说物业费主要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在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不难识别出,国家不会制定统一、静态的物业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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